英國首相呼籲歐洲人權法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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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1月25日,英國首相卡梅倫在斯特拉斯堡發表演說,呼籲歐洲人權法庭進行改革。他警告歐洲法庭作出的具有爭議性的決定正在扭曲人權的概念,甚至使人們不再相信人權。英國目前是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的輪值主席國,因此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推動歐洲人權法庭改革。

卡梅倫表示,他希望成員國的國家法庭作出的決定會在歐洲法庭受到尊重。英國目前在一些問題上與歐洲人權法庭的觀點不同,包括極端伊斯蘭傳教士阿布‧卡塔達(Abu Qatada)是否應該被遣送到約旦、囚犯是否應該有選舉權等。他認為,這些規定已經損害了反恐努力而且會使英國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三個問題</B>

在演說中,卡梅倫表示,沒有人應該「質疑英國在保護人權方面的承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應該「保持現狀」。他說歐洲人權法庭目前有三個主要的問題,其一是積壓的案例太多了,超過了15萬個,而在法庭建立的最初40年間,僅有4.5萬個案例。二是,許多等待審理的案件其實都是很小的案子,這實際上已經把歐洲人權法庭變成了一個「小案件法庭」。

卡梅倫舉了一個例子,一名男子投訴,他從布達佩斯到馬德里的旅程「沒有廣告裡說的那麼舒適」。他說:「實際上,這給了對國內裁決不滿意的人一個額外的甜頭,即使裁決是合理的、有根據的而且符合法律。說簡單點兒,法庭需要使自己不面對那些已經在國家等級審理過的不可信的案件。」

他認為歐洲法庭的第三個問題是,法庭沒能「充分考慮國家的議會作出的民主的決定」。比如,英國的議會投票反對給囚犯選舉權。他說:「我完全理解,法庭相信一個國家的決定必須要合理的作出,但是最終,我相信當這樣一個問題經過了一個合理的、合適的民主辯論,而且也經過了國家法庭的仔細檢查,那麼在國家等級作出的決定應該受到尊重。」

卡梅倫還說,公眾對於遣送非法移民出境問題的關注意味著「權利的概念已經處於從一個高尚的東西淪落為不可信的東西的危險中,這應該引起所有人的關注。這種關注的中心不是對於人權的反感,而是對於人權的概念可能被扭曲而感到擔憂。」

束縛手腳</B>

英國打算把極端伊斯蘭傳教士卡塔達遣送至約旦,但是這一決定遭到歐洲人權法庭的禁止。卡梅倫因此批評人權法庭是在英國政府打算對付恐怖份子嫌疑人的時候束縛它的手腳。他說:「今天的問題是,你可能最終要接受一個沒有權利住在你的國家、已經被判有罪而且有充分的理由被定罪的人,但是這個人卻可能使你的國家受害。還有些情況,你不能審判他們,不能監禁他們,不能把他們送走。為確保歐洲人權公約的權利不受到侵害,我們已經準備了所有可能的保護措施,但是我們仍不能實現保護我們的守法公民的責任。我們需要一起找到一個解決辦法。」

卡塔達曾經被稱作是本拉登在歐洲的大使,他原本應該被遣送到約旦受審,因為他涉嫌在該國合謀進行炸彈襲擊,但是由於歐洲法庭的裁決,他獲得了留在英國的權利。如果這一裁決不被推翻,他和他的妻子還有五個孩子將可能會一輩子都住在英國、享受英國政府提供的福利。

卡梅倫希望引入新的規定提高歐洲人權法庭的效率、任命法官的過程、同時信任國家的制度,從而使歐洲法庭「集中精力於對人權的最糟糕、最不可容忍的侵犯」,同時質詢明顯沒有遵守人權公約的國家法庭。

卡梅倫的話似乎沒有在歐洲理事會引起很多共鳴,因為在他演講結束後的30分鐘裡,許多歐洲議員向他提問,質疑英國對於人權的承諾。歐洲法庭的大法官、英國出生的尼古拉斯‧布拉薩(Nicolas Bratza)爵士也拒絕與他會面。但是英國政府官員顯得比較有信心,稱英國的提議受到許多國家的支持。

歐洲人權法庭成立於1959年,設在法國的斯特拉斯堡,主要審理與人權有關的案件,包括虐待、歧視、不公平的審判和虐囚。但是近年來,歐洲人權公約裡面有關家庭生活權利的內容被許多英國的非法移民鑽空子,以此作為理由申請留在英國。有的男子甚至為了留下而和多名女子生下孩子,然後以享受家庭生活為理由要求留在英國,但是他們實際上並不履行任何作為家長的責任。

責任編輯: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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