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為限制離婚出怪招 民政部又在唱哪齣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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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1日訊】近幾年來,中國的離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已然是不爭的事實。兩個多月前,民政部發佈的《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中就曾登載著這樣一組相關數據:2013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50.0萬對,比上年增長12.8%,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81.5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8.5萬對。而隨文附上的圖表也如是顯示,從2004年到2013年,中國的離婚率已呈現出連續10年遞增的態勢。

離婚,這種現代社會人為製造的不和諧現象,在官方的視線中始終是難以擦拭的政績污點。然而為了做足表面功夫,中國各地不少民政部門仍紛紛使出渾身解數,試圖通過一些類似「死馬當活馬醫」的怪招來實現離婚率的「迫降」。比如西安、南京、廣州等地的民政局就採取了「離婚限號」的辦法,即對每天前來辦理離婚的夫婦以分發號牌的方式進行數量上的限定,超過號牌數的申請者當天不予辦理。照著這番架勢,要想離婚,恐怕還得趕早拿號才是。

若說直接限號太過強硬,那麼青島、廣州的個別市區採取的「預約式」的申請辦法則顯得溫柔許多。效率低的需要當事人先來婚姻登記處進行相關證件的初審,填寫離婚預約登記表格,然後才可在一到兩週的預約期限內進行正式的辦理;而效率高的,也需在官方的婚姻登記網站上提前預約,申請到預約號後才能到現場辦理。無論高效、低效,手續上的多此一舉,時間上的拖延都仍令人深受限制,備感「軟刀子拉人」的折磨。

此外,重慶某縣的民政局還想出了更為奇葩的招數。他們居然要求當事人提交申請時,先聽一遍工作人員自創的「勸和歌」,倘若不起作用,便再給他們6分鐘「三想」、「四看」、「五問」以及自我反思的時間,以此期待那些鐵了心來辦手續、恨不得從此恩斷義絕的過季夫妻還能把握住最後一絲冰釋前嫌、破鏡重圓的契機。不得不說,這種有心無力的期待在理應公私分明、照章辦事的行政程序中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因此,在民政部2003年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中,不僅取消了1994年所規定的一個月的離婚考慮期限,並且明確提出,如果當事人的離婚申請符合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該當場予以離婚登記,頒發離婚證。尤其在對婚姻登記機構的職責、婚姻登記員的權限進行界定的條款中,則更加清晰的寫明,婚姻登記機關不具備離婚調解的職能,婚姻登記員也不能做離婚調解。

顯然,各級民政部門的一廂情願、自以為是不但與相關的法律條例相違背,對前來辦理離婚的當事人來說,也只是徒增煩惱、多此一舉而已。更重要的是,花招使盡、黔驢技窮之後,意在降低的離婚率卻始終不買賬似的,仍一路走高。由此可見,完全依靠強制性的阻攔或限制手段似乎不能從根本上扭轉夫妻二人早已決絕的態度和心意。何況那些多有財產及子女撫養權爭議,且內心仍在糾結、彷徨的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或是電視台的婚姻調解欄目來解決諸多未能理清頭緒的問題。

其實,大多數人都心知肚明,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來描述婚姻走到盡頭的成因,或許是最為恰當的詮釋。悲觀者曾無限感慨的嗟歎,一旦感情出現裂痕,便猶如斑駁的花瓶,根本無法修復。樂觀者也毫不避諱的坦言,玫瑰花即便枯萎了,也會有人將它留在花瓶裡。也就是說,一對夫妻從婚姻破裂之時到最終無言以對的出現在民政局,其過程或許漫長的令人難以想像,而那個正式辦理離婚手續的最後選擇也理應不被視為衝動之下的盲目選擇。

說到盲目,再也沒有誰能比過熱戀中的男女。如果說,「結婚」這一決定是出於盲目狀態下的衝動選擇,似乎還有合乎情理之處。因此,眾多網友在得知各地的民政部門為了勸阻離婚而使盡招數時,都紛紛更為明智的建言,為何不在「閃婚」蜂擁而至的今天,對「結婚」這道起始程序提高門檻、增設限制?隨處可見的「閃結閃離」似乎比「郎才女貌」們更加成雙入對。因此,有人以奇葩對奇葩的口吻提出,「取消婚姻法,禁止結婚,保證可以將離婚率降低為0%」。

儘管旁觀者的譏諷之語聽來不甚入耳,然而,有關部門為了維護表面和諧、為了急於出政績而採取的一系列「治標不治本」的奇葩辦法,則更加有過之而無不及,可謂是將荒誕、滑稽之態演繹到了極致。「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原本只是庸醫的做法,如今智慧理應略勝一籌的行政部門不僅對此照搬效仿,且又憑空添置一些惹人笑話的招數;可想而知,除了招來偷奸耍滑之嫌,則更將自己假裝聰明、實則愚蠢, 且虛偽自私的醜態彰顯無遺。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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