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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餐館食物含鹽量標識 上訴庭裁定市府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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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綜合報導)關於連鎖食品店、飯店裡面的食物鹽含量要不要標註出來的官司日前有了結果:上訴法庭同意下級法院的判決,即市健康委員會有權要求標示鹽量警示。

2015年9月,市健康委員會(Board of Health)全體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紐約市的連鎖食品店、飯店在食鹽含量超過2,300毫克(即一茶勺鹽量)的菜名旁邊註明標記。這個法律本應該在2015年12月份執行。

但是「全美飯店聯合會」(National Restaurant Association)和健康委員會打起了官司。他們認為後者越權,妨礙了他們的「言論自由」。

據PIX11報導,上訴法院近日判定市健康委員會勝訴,並稱紐約的這個舉措是合法的而且是有益的。

市健康局局長巴塞特(Mary T Bassett)說,這個判決有利於紐約人少吃鹽。「健康局將繼續開發政策,促進和保護全體紐約人的健康。」

這個法律目前管轄的只有旗下擁有15家以上分店的食品連鎖店或者飯店。

有研究成果表明,食用過量的鹽會導致血壓高、心臟病和中風。目前紐約人的食鹽攝取量比推薦的數量高出40%。◇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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