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房企瞞垃圾中轉站計劃 百餘業主要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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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3日訊】浙江溫州市民花300多萬元購買的房子竟然在垃圾中轉站邊上。「南塘府」開發商——溫州宏升置業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除了被罰款50萬元人民幣,還被100餘名業主提出退房並做相應賠償的訴訟。

據溫州事事通報導,「南塘府」為宏悅景園的推廣名,位於甌海區梧田街道塘西村B-13a、B-11a地塊。今年2月,有「南塘府」業主反映,他們遭遇開發商的欺騙——位於小區西北角的的B-13b地塊,早在9年前已經定了要建垃圾中轉站。而房開銷售人員在銷售時一直聲稱該地塊將建村委會辦公用房。

此事經當地媒體連續報導後,溫州甌海區市監局介入調查,並於今年3月9日立案。

澎湃新聞報導,9月11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南塘府」項目在銷售時構成發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被罰款50萬元。宏升公司一名接聽電話的女士,稱不清楚公司因虛假宣傳被市監部門處罰的事。此後多次撥打電話均無人接聽。

2017年底,溫州的吳先生購買了南塘府項目的房子,總價近300萬元,首付150萬元。今年2月,他聽其他購房者說,小區邊上B-13b地塊會建一個垃圾中轉站。

「買房時我也注意到了這塊地,但南塘府銷售人員告訴我,那裡將來會建成塘西村村委會辦公樓,對樓盤不會有影響,我這才放心買了房。」

不少購房者後來了解到,該地塊要建垃圾中轉站早在9年前就已確定。他們以開發商「隱瞞垃圾中轉站規劃和謊稱建村委會辦公樓」一事,向媒體反映並向當地有關部門投訴。

購房者吳先生說,今年8月底,宏升公司被處罰決定書正式下發後,南塘府項目100餘名業主已委託律師,準備提起訴訟,要求退房並提出相應賠償。

他說:「購房者目前的一致要求是退房,同時要求開發商賠償我們總房款的30%。理由是,購房合同約定,若購買人違約,需賠給開發商總房款的30%,現在是開發商違約,出於對等原則,我們提出了這個訴求。」

北京煒衡(溫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吳建勝表示,當地監部門對開發商虛假宣傳作出的行政處罰,將有可能成為撤銷合同的主要理由。#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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