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前副行長陳許英因受賄罪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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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24日訊】近日,中信銀行前副行長兼深圳分行行長陳許英(女)因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陳許英於2018年因涉嫌為中信信託前副總經理、中信信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包學勤違規貸款而被調查。

財新網9月24日披露上述消息。據報導,陳許英對判決結果表示驚訝,表明要提出上訴。

現47歲的陳許英於1996年任職於中信銀行廣州分行,歷任環市支行業務經理,花園支行籌建負責人、副行長、行長,廣州分行副行長,從2012年末起任深圳分行行長直至案發;2016年7月兼任中信銀行總行業務總監,2017年末受聘為中信銀行副行長。

陳許英案發,與中信信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包學勤一案有關。

2018年6月,已離開中信集團的包學勤在機場被帶走調查,因其涉及2015年通過私設「小金庫」與中信地產在廣東惠州的中信新城項目上進行利益騰挪。同年9月,陳許英與丈夫劉誠一起投案,後陳許英被採取留置措施。

2015年12月,中信信誠與中信地產達成協議,接手中信地產在惠州的中信新城項目,次月底正式轉讓。但兩個多月後的2016年3月10日,深圳前海惠富投資管理合夥企業(簡稱前海惠富)以20億元人民幣(下同)從中信信誠接手該資產,並於同日以40億元轉賣給廣東一家知名房企,一天淨賺20億元。包學勤的兒子包寒被指曾入股前海惠富。而最初收購該資產的資金是來自陳許英主掌的中信銀行深圳分行的融資。

其實,陳許英與包學勤早就相識,2011年,陳許英仍在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工作時,曾協助包學勤的股權投資基金、股權資管計劃募集數億元,後來被調到深圳分行工作,她與包學勤的合作業務就落到深圳。

陳許英夫婦此次案件,正是因為2016年包學勤為了感謝陳許英在前述20億元違規貸款中的幫助,通過前海惠富按原價購買陳許英、劉誠夫婦名下的西藏山南錦天投資合夥企業(下稱西藏錦天)合約份額收益權,但轉讓時該份額已虧損3271.13萬元。所以陳許英被認定從中非法收受3271.13萬元。

陳許英夫婦投案後,2018年12月,陳許英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後被批捕;2019年7月陳許英被起訴。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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