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麗佳紐約7月2日報導) 美國證監會於6月27號通過了新的監管規則,要求凡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如果要向任何員工提供股票期權作為薪資的一部份,都必須經過股東投票來決定。這項規則在6月30號開始生效。
*公司股票期權肥了誰的腰包?*
很多美國公司,特別是高科技公司近年來都把股票期權作為公司員工薪資的一部份。擁有這類股票期權的員工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買入公司股票,而在市場價位高的時候拋出以獲取利潤。這使得很多員工,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在股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得到豐厚的報酬。另一方面,公司員工履行股票期權合同也意味著公司要向市場發行更多的股票,現有的股東手中所持有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就會因此在不知不覺之間被稀釋了。以[德州儀器公司](Texas Instruments)為例,公司給高層經理的股票期權曾經高達公司所有流通股的14%。
*股票期權作資薪需經股東同意*
紐約股票交易市場早已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為高層人員發放的期權情況,但中層和其他員工所獲得的期權卻一直不需要經過股東的同意,對此,紐約股票交易市場和[美國證監會]從去年十月份起開始調研工作,並於6月27號通過了新的規則,要求凡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對任何員工給予股票期權作為薪資,都必須經過股東投票決定。這項規則在6月30號開始生效。對此,我們採訪了美國股票交易市場的Joanne Mitchiner。
Joanne Mitchiner說:“這項規定給予投資人更多參與和監督公司行為的權力,這並不意味著股東不想補償公司的高層人員或是其他員工,而只是他們希望能夠在這些決議上有發言權。他們不希望公司在完全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就通過各種薪資計劃。”
*也有例外*
那麼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這是不是又被看作是美國證監會多加的一條約束呢,Joanne告訴美國之音:“對於公司而言這可能是比較困難的。大多數股東可能不會輕易同意以期權作為薪資的方式,因為這會稀釋股東手中已經持有的股票價值。但是這項新的規則也有一個例外,就是在公司試圖吸引新的員工加入的時候,所提出的鼓勵性的薪資方案將不需要通過股東的投票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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