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省新規定罪犯不能賣其犯罪新聞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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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虎編譯報道)昆省總檢察長Welford先生9日解釋,新通過的修正法案將阻止罪犯從他們的犯罪中獲益,例如把他們的新聞賣給媒體,從而獲取報酬等的行為。

澳新社消息,Welford先生的發言人指出上述條例主要是針對之前,七號電視台支付了十萬澳元向一悉尼保安人員買取獨家犯罪新聞的事件。雖然此類事件尚未在昆省發生過。

新通過的修正法案還包括:任何人士在一年內修改名字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法庭在釋放土著犯人時,必須考慮該犯人所屬的土著社區的公眾意見;還有,法院不可以因為死去丈夫的婦女有再婚的可能性,而減少對她們的福利賠償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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