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敦促中國加快進行死刑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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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大赦國際5號發表聲明,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有關司法改革的講話作出回應,聲明敦促中國加快死刑制度改革進程。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在9月27號的一次講話中宣佈:「最高人民法院將增設三個刑事審判庭,以應對死刑覆核權的收回。」

大赦國際5號就此發表聲明,題目是:「收回死刑覆核權,中國向廢除死刑邁近了一步。」聲明說,大赦國際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表示歡迎,但指出,死刑覆核權的收回並不意味著對刑事犯的審判一定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只有與其它舉措並行,才能有效地防止弊端,真正向廢除死刑走近一步。這些舉措包括:加強使用死刑的透明度、減少刑事法中的死罪項目。

聲明說,中國目前有68種罪可以判處死刑,其中包括偷稅、漏稅、挪用國家資產和收受賄賂等非暴力犯罪。

聲明中所謂「加強使用死刑的透明度」,主要是針對中國仍將被執行死刑的人數當作國家機密。

大赦國際美國分部維權部主任庫馬表示:「我們要求中國實行面對公眾的公開的審判,說明執行死刑的理由,公佈被執行死刑的人數,中國被執行死刑的人數是保密的。中國說每年大約一萬人左右被執行死刑,實際數字可能超過一萬。我們現在不去談論執行死刑是對還是錯,我們只要求中國公開透明。」

美國馬裡蘭大學法學家邱宏達表示,中國用發放旁聽證的辦法,來限制公眾見證刑事審判的人數。

邱宏達:「像魏京生的審判它就是發一些旁聽證,那沒有發到的人就不能進去,它把旁聽證發完了,結果都是它的人,那就沒辦法知道了。」

在被問到對中國死刑制度改革有哪些建議的時候,邱教授說,中國應當減少死罪項目,殺人犯不一定都要判死刑;另外,中國應當以陪審團制度取代合議庭制度,以避免對犯罪事實確認過程中的弊端。

邱宏達:建議第一個就是項目不能太多嘛,你不能動不動就處死刑。

記者:哪些可以處,哪些不能處呢?

邱宏達:中國殺人是要處死刑,那殺人有不同的情形,像在台灣的法律中基於抑憤不能判死刑,判比較重的刑。

記者:除了減少死刑項目以外,還有其它的建議嗎?

邱宏達:第二個它沒有陪審制度的話,只有你法官決定…

記者:中國不是有合議庭嗎?您認為合議庭和陪審團還是不一樣?

邱宏達:不一樣,合議庭是幾個法官就可以決定這個事情的事實。

大赦國際5號的公開聲明還說,有跡象表明,在沒有獲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截取並買賣人體器官的現象仍然存在。但是聲明也援引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的話說,中國計劃出台禁止買賣人體器官、堅持自願捐贈器官原則的法規。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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