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會領袖作證聯合國呼求公義 (二)

酷刑折磨用具和勞教產品首次展示

劉先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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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在漫長的等待中,我們沒有放鬆靈修的生活。為了叫看守所的弟兄姊妹們都能夠度過這段死蔭的幽谷。所以在禮拜天,特別是在女號室,我們都是四個姊妹在一個號室,照常地禁食禱告、回顧聖經,有時間回顧一段教會的歷史。對別個號室裡的弟兄姊妹,有時給他們傳傳經文,以及那些神的話語。每到逢年過節的時候,或者他們的生日,就給他們做生日卡片。就是別人丟的那些煙盒紙,還有擦臉的香香盒子紙,拿來畫點畫在上面,再寫些祝福的話語。每次在他們生日的時候,都給他們定菜,就是給他們定生日菜。雖然這些都很平常,但是做為在那種環境中的我們來說,真是一種很大的激勵,是我們能夠走出這段死蔭幽谷的力量。

我記得是在於2002年5月27日,那天早晨,我們剛早飯過後,我就接到了1號室的李英姊妹以及肖艷麗還有她們幾個人給我做的生日卡,那時我高興壞了,因為在這種受壓的環境中,從來還沒有想到記得自己的生日,或者在生日的時候,還有誰給自己祝生日喜樂,沒有想到這些。或許自己的父母家人,都已經把自己的生日忘記,也沒有說那一天特地趕來看望。當收到生日卡的時候,叫我們想到了神的恩典,想到弟兄姊妹之間那種人間沒有的那種真情,叫我們心裡不覺得空。所以我們號室裡的孫明華姊妹、曹紅梅姊妹、孟喜存姊妹,她們都提議簡簡單單地給我聚個生日會。當時我們在裡面什麼都沒有,有的僅僅是快餐面,很平淡的那些餅乾,還有鹹菜、花生米。她們說我們就用這些很簡單地來過一個生日。當時,我們就列了幾項過生日的程序,首先就是唱詩,唱詩之後就是低頭閉目默禱,默禱之後,主持人講點話。然後,當時參加生日的人都跟那個過生日的人送禮物,說幾句知心的話,或者唱一首生日的歌。我們當時都邀請那些號友們(就是外邦人)也參加。當時她們也很願意。雖然沒得桌子沒得凳子,我們就在那風場裡把這些東西都擺在水泥地上,圍著坐一圈。特別是送禮物的時候,孫明華姊妹,曹紅梅姊妹,孟喜存姊妹,她們都跟我說幾句心裡話。特別是我們一同經過了這場患難,一同經過了這場被壓,想到以後的路雖然還更艱難,還有更多的風雨等著我們。她們說:「以後,我們還是肩並肩,手拉手,同滾戰壕。」這些話在我心裡是個很大的激勵、鼓勵。

在生日快要結束的時候,那些號友們都起來給我們唱一首歌,也是她們自己覺得最喜歡的歌,獻於我。她們邊唱都哭了,覺得這世上她們也參加了很多朋友或自己的生日會,但是沒有像我們那一場生日會那麼激動人心。到末了的時候,曹紅梅姊妹、孫明華姊妹、孟喜存姊妹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把牙膏當生日蛋糕抹在我的臉上、鼻子上,到處都抹的是。並且把洗髮水當作香膏把我的頭上到處都淋的是的。當時我們在院子裡你追我趕的,你抹我的身上,我抹你的身上,你追我趕的,就這樣過了個生日。在看守所裡,那種很受壓的心靈又很受壓制的環境當中過那個生日,可以說在我的一生都不會忘記,也可以說以後在這條道路上,都覺得只有我們弟兄姊妹們之間的這種情份最真誠最可貴了。那一天過了生日之後,其實在別個號室裡弟兄姊妹們,我們只能說藉著卡片、藉著祝福的話語鼓勵他們、安慰他們。哪個號室裡有我們的弟兄,還有我們龔老師的那個號室裡,並且給他們號室裡的號友們送了卡片,送好多祝福的話語,所以整個看守所號室都知道華南教會,並且這一班人特別願意交結朋友的那種情。我們給他們送進去了之後,他們在各方面對我們的弟兄們或龔老師的心靈上不再製造別的什麼壓力。所以這段時間,有時間我們還接到外面教會的弟兄姊妹送給我們的消息。真的,那時在我們的心中不知道外面的弟兄姊妹們是怎麼在過日子。在我們想像當中,總以為他們天天都無家可歸,天天沒有地方去,甚至想到他們在乞討要飯。覺得這次暴風雨的洗禮把華南教會沖打得一塊瓦片都不在了,一想到這心裡都淒涼的沒辦法。所以在他們給我們遞信來說,還在為教案奔波,竭力的努力,甚至還要給我們請律師團,要改變這種教案,並且說現在中國的教會要將上一個新的台階。聽到這些話使我們的心裡特別感謝主,說:「主啊,你雖然把我們壓到最低,壓到死蔭的幽谷,但是你的杖和你的桿還與我們同在,還在安慰我們,你並不是要丟棄我們。」想到這些,我們邊過自己屬靈的生活,另一方面切切為教案禁食禱告,有時候,有的禁食兩天、三天,甚至禁食七天、十天,就這樣輪流禁食的禱告。特別是在過節的時候,別人都在享受著節日快樂的時候,我們都特別喜歡唱歌,唱《同路人》、《雖然我們相隔千里》,還唱《不是沒有家》……《不是沒有家》,這首歌可以說在荊門看守所的每個號室那些外邦人都會唱,有時間我們不唱他們都唱。所以我們每天早晨醒了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唱一首歌,我們是五號室的,我們唱一遍,唱一首歌,一號室裡,她們聽見之後,她們也趕緊唱一首歌。別個號室裡都安靜地聽,聽了之後都鼓掌。我記得特別是過年的時候,各個幹部都說叫我們都安靜不准吵鬧,不准怎樣,但是那一天我們都唱歌。幹部來了之後,幹部把門一踢,把窗子一打開,說你們誰在唱歌,唱歌拉出來帶腳鐐。當時我們就說,腳鐐要帶你們就帶,歌我們是要唱的。幹部一走我們又唱。

在6月4號的時候,湖北省高院的鄭博敏法官來提審來複審,他說複審我們的華南的教案。那一天都是輪流喊出去提審。當時把我喊出去了,把我叫出去之後,真的一想到提審,一坐到那提審室,以前那種刑訊逼供,那種被打那一幕又浮現在自己眼前,心裡就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心寒和寒顫。所以當時我就沒有說話。那個鄭法官說:「我是湖北省高院的法官,是來複審你們的這個案子的,你有什麼話就直說。」但我一直還是害怕得不敢開口,他說:「你為什麼不敢說話啊?」我說:「我害怕,因為以前他們提審我的時候,我都被打怕了。」當時,我就把我的傷,這胳膊上這腿上的傷我全部都刷起來說:「鄭法官你先看看我這傷痕都還在。現在我走路都不方便。」當時荊門法院裡有個司機,一同來的司機,在我面前晃來晃去。他看我用手提褲腿的時候,他就過來把我手一打說:「你瞎說麼事(什麼)!」我說:「這又不是你的事,是鄭法官提審我。」當時我沉著一股氣,就把我提審的前後的經過都給鄭法官說了。說完之後,我就進去了。雖然高院是來複審,但我們也很渴望教案能夠扭轉。但是,我們還是在忍耐等候當中。特別是高院提審之後,我們心裡似乎又抱著百分之百的希望,但似乎又百分之百的失望。抱有希望的是因為我們信的是神,神是信實的,他叫我們經歷這一切,並不是要丟棄我們;我們失望的就是面對這些中國的法庭這些執法人員,這一切使我們真的不敢再抱希望了。記得有一次,幹部把我們號室的門打開了,因為裡面有個法輪功的好長時間都沒吃飯,都已經快奄奄一息了。所以我們就幫忙抬到醫務室裡,一大早幹部還沒上班,把她一抬到醫務室,我又趕緊轉過身來,開了龔老師的那個窗子,正好他們都坐在那個鋪板上面。當時我跟龔老師握了個手。最後龔老師說,高院已複審我們,我們還要為這事禱告,都不要失望,因為主是會負我們責任的。說了這點話,在我們心裡面,真的是感到主帶領我們走這條路,雖然是我們不願意走的,我們沒有想到要走這一步,然而藉著龔老師我們弟兄姊妹在一起彼此的勸勉,我們也看到了教案的希望。

對於龔老師他在裡面一直帶著腳鐐,因為在那裡面腳鐐戴時間長了,看守所幹部都按時間給換一種腳鐐。別人去喊他換腳鐐的時候,他說:「我戴的這個腳鐐,跟著我日日夜夜,已經411天了,所以跟我已經產生了感情。」他不願意換,並且他跟隨幹部親自要求,要求搬到禁閉室去住。因為他什麼苦都吃過了,什麼苦刑都受過了,就是沒有坐過禁閉。當時幹部說:「只有違犯監規的人才能關禁閉,如果我們把你關禁閉的話,那麼我們不就違法了。」所以不答應他。龔老師叫我們都向幹部要求看聖經,在裡面可以用聖經來裝備自己。他自己也要求,幹部拒絕。後來他又書面申請,寫成文字向看守所的領導申請要聖經,所以在他一而再三的要求下,給了他一本聖經。但是沒有多長時間,清監的時候又給他搜走了。我們也向看守所的關所長要求看聖經,但是要了幾次,關所長都當面拒絕了。龔老師在那裡面,因為是重刑犯可以偶爾有一頓稀飯,就是隔好長時間了,就給你一頓稀飯吃。因為一天三頓都是干飯,所以有一頓稀飯吃在裡面是蠻稀少的。有幾次外勞的打飯都給我們打稀飯吃,問我們吃不吃稀飯。我們都感到希奇,問這稀飯從哪裡來的。打飯的就說是你們的老師捨不得吃,叫我們把稀飯打給你們吃。我想到我們的老師,真是一口稀飯也想到學生,他心裡所裝的是神的計劃,神所托付的使命,裝的是我們這些學生。在那種環境當中,他還把這一碗稀飯捨不得吃,遞給我們吃。叫我們感覺到這種師生情都是在患難當中,在受壓當中,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而產生的,一個這樣的老師怎麼不讓學生去愛他呢?當時接到這稀飯我們都哭了,甚至不忍心吃。每當我們給龔老師製作那許多小卡片,他過生的時候,我們也給他訂生日菜。他接到這些的時候,他就說你們給我的這些都很多很多了,你們要再送的話就送給董道來弟兄、夷傳福弟兄,以及和我同戴鎖鏈的胡勇弟兄、徐福明弟兄,還有那些沒有家人來看,並且在裡面很缺乏衣食的弟兄們,你們做在他們的身上就是做在老師的身上了,也了了老師的一個心願。老師都覺得弟兄姊妹們出來傳福音跟隨老師,他覺得師生在監獄中走到這一步,在他的心靈中他覺得很欠這些學生們的。當時在我們很受感動。我們覺得這些年間,若不是有一位這樣老師給我們指一條信仰的路,指一條純正的路,我們也跟那些外邦人一樣的,還在罪惡裡面沉淪。所以好幾次他自己要求幹部,能夠把家人送他的衣服送的那些食物,上的帳(錢)要求幹部轉給弟兄們,但是幹部不願意幫他的忙。所以他實在沒有辦法,他就叫我們能把這些愛心都獻在弟兄姊妹身上,這樣叫他的心裡也平衡,也得安慰。老師在那種環境中,沒想到自己帶腳鐐可憐,也沒有想到自己死呀活的,心裡所牽掛的還是這班學生。在那種環境中產生的師生情好美、好真誠。

等到九月,一直到九月23日,也是晚上,我們都已經睡了,幹部又來喊我們起床。把我們有的喊到值班室,有的喊到醫務室,有的喊到接見室。我被帶到值班室裡去了,一去原來是荊門中院來發重審通知單,當時叫我簽字。因為重審通知單上寫著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且民事判決違法,所以發回重審。簽字的時候,看守所的管教員說:「怎麼你們每次給他們發材料都是到晚上來發?」所以就很詫異。荊門法院的吱吱唔唔說:「我們的工作太忙了。」就這樣應付過去了。

我們接到這個重審通知單,是9月23號接到的,10月9號就要開庭。當時,我們都急的要請律師,因為經過第一次的開庭,我們想到他們給我們的援助律師,在庭上不但不給我們說句話,還把法庭都弄的烏煙瘴氣,嘻嘻哈哈,走進走出的,簡直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法庭。當時我們都急的沒辦法,跟幹部要求跟家人聯繫請律師。看守所的幹部說:「上面有規定,這些我們不管。既或你們請律師也沒有用了。」我們說:「既或不讓我們聯繫,但是我們也要寫陳辯詞。」雖然我們上一次也寫陳辯詞了,但是寫的陳辯詞沒有起到什麼作用,法官、法庭、法院根本沒有採納我們所陳辯的,甚至律師沒有為我們陳辯。但這一次我們還要盡到人的本份,我們還要繼續寫陳辯詞,哪怕再起不到作用,我們寫了之後主會負我們的責任。所以我們都要求寫陳辯詞。因為馬上就是10月1號國慶長假,所以看守所的幹部為了預備這個長假的休息,他們都忙得不管我們。要了兩三天才要來了筆和紙。在那國慶長假期間,別人都沉浸在國慶的氣氛當中,我們華南教會的這一班師生都在為華南教會能夠生存下去而拚命的掙扎。雖然我們不懂法律,但是我們用我們的話將事實說清,不管法庭采不採納,我們都要把事實說清。所以這期間呢,一直在寫陳辯詞,之後也遞交給看守所裡叫他們轉到中院。
10月9號那天象第一次開庭一樣,把我們都喊出來,站成兩排,每個人後面都有兩個法警,弟兄們是武警,姊妹們是法警,把我們押上四張(輛)車。一出看守所的大門上公路,我們看到從虎牙關看守所門口一直到法院門口,公路的兩邊都站滿了我們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從車的窗戶裡看見了他們,但他們看不見我們,因為車開的很快。等我們到法院門口的時候,看見那些家屬們,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他們早就圍在法院門口等候了。等法警把法院的門一打開,車一進去,弟兄姊妹們也跟著進去了。進了內院之後,就把我們押上法庭了。這一次跟上一次一樣有律師,律師是我們教會的弟兄姊妹們為我們請的律師團,這一次是我們自己請的律師團。並且還有法官和陪審員、民事原告、書記員都已經就位了。法警把我們押上法庭,這一次給我們這些被告人也有座位,可以坐著受審。上一次在法庭上罵罵咧咧的那個法警也沒有看見了。在那個旁聽席上仍沒有我們的親屬。在開庭程序過了之後,我、向鳳平姊妹、李應平姊妹、孟喜存姊妹都被押到候審室裡去,一直這一天我們都沒有上法庭。晚上我們回到看守所。

第二天(10月10號),又把我們押到法庭去。上午我們十七人都在庭,剛開始叫我們陳述,為自己陳辯。為自己陳辯的時候,像龔老師、李英姊妹、孫明華姊妹和其他的弟兄姊妹,都為我們的教會不是邪教以及龔老師、李英姊妹、孫明華姊妹他們與傷害無關都做了陳辯。並且凡在庭的弟兄姊妹也都當庭做了見證,說這個傷害罪與龔老師、李英姊妹、孫明華姊妹無關。並且法官也沒有問我起訴書上起訴你與龔聖亮有性關係屬不屬實,因為上一次的庭審上,他們問過了,這次連問也沒有問。當時公訴方,公訴我們華南教會是犯罪集團,公訴犯罪集團的時候,肖艷麗姊妹為犯罪集團做了辯護。她說犯罪集團是專門一個團體或一班人以犯罪為目的、為生存。但是華南教會她是有信仰的,是因著基督救人的愛在一起傳福音,而並不是存著犯罪的目的和心而聚在一起的。做了這些辯護,還有弟兄姊妹們也都為這是不是犯罪集團做了辯護。當他們一提我們華南教會是犯罪集團的時候,律師們當時都感到很驚訝,因為起訴書上定我們是故意(報復)傷害罪,馬上他們又控訴我們是犯罪集團,所以律師都知道控訴方這樣控訴我們這些是不對的。接下來律師們都為我們這些被告們做辯護,特別是龔老師的律師揚敦先和李英姊妹的律師陳之愷,還有孫明華的律師錢列陽,他們都做的是無罪辯護。提到龔老師的時候,說傷害罪:一、他自己不知道,二、在庭同案的人都做證說與他無關,沒有什麼證據和事實來定他有傷害罪。並且楊敦先律師還辯到,定他強姦罪沒有一個原告,也沒有一個證人,也沒有什麼書面的證據,沒證據定他強姦罪。當時還有其他的律師們都為自己的當事人做從輕辯護。律師們辯了之後,最後叫我們每個被告都用一句話來陳述一下這次的庭審。每個人都開口說了一句話,就是要求法庭能給我們公正合理的判決。特別是輪到夷傳福弟兄的時候,夷傳福當時把他的膀子刷起來,他的膀子上黑點點一個挨一個,一個挨一個,那些傷口還在潰爛,又刷起他的腿,把腿一刷起來,這腿上一片接一片的都是一片烏紫還在潰爛,還在流水。所以當時那些律師們一看,都震驚了。夷傳福弟兄就哭著說:「請法官大人先看看,我所受的刑訊逼供。」當時法官就趕緊叫夷傳福趕緊把衣服放下。別的姊妹都做了陳辯。輪到我的時候,我當時覺得想到提審的過程中,那些公安人員一直的問說跟龔老師有性關係,這不是事實的話。這在法庭上第一次法官也問了這事,這一次法官沒有問到這事,在我心中覺得這不是事實的事,在法庭上我一定要把事實真像說出來。當時我就說:「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只想說起訴書起訴我與龔聖亮有性關係不是事實,因為他們所得到的這種口供是在他們刑訊逼供,並且幾天幾夜的那種困乏、飢餓、酷刑當中。當時那些提審的人把我的衣服也拉開了,甚至拉開了我的胸罩,在這種情形下,他們所得到的假證偽供。」當我說了這句話,當時律師們都驚訝的發出了歎息,錢列陽律師當庭就提出,說:「請法庭重視這個小姑娘所說的話,高度重視刑訊逼供的問題。」這整個上午已經要吃午飯了,又把我們押回了看守所。進了看守所我們還在想,這庭審的程序好像就已經要結束了,那麼下午的時間要作什麼呢?也不知道他們下午的時間要做什麼,也不知道他們是怎樣安排程序的。

等到下午兩三點的時候,才帶我們上庭,又把我們押到庭上,當時我的心裡都是都在彼此的猜疑,不知下一道程序將要進行什麼。突然法官大喊一聲:「全體起立!」我們都站起來了,安靜的、緊張得只聽到彼此的呼吸聲。不知當時要說什麼,當時法官當庭宣佈判決書:「被告人龔大力因傷害罪,判無期徒刑,因強姦罪判十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徐福明傷害罪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胡勇傷害罪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英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龔邦坤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孫明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肖艷麗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董道來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十年;被告人夷傳福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邱春毅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杜青峰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曹紅梅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付士軍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二年;對被告人孟喜存、劉先枝、李應平、向鳳平予以釋放。」當法官將這些宣佈完的時候,當時我看到律師們臉上還是滿了疑惑。當時我一聽到說我被釋放,我當時就當庭哭了。我哭的是做為一個信耶穌的人來說,在中國好艱難哪,僅僅是因為信耶穌把我們封閉提審,一年多都沒有讓我們與家人接見,家人也不知道我們的消息,教會弟兄姊妹們也打聽不到我們的下落。並且提審的時候都對我們採取了這種酷刑,死一般的折磨。經過幾次的開庭,最後還是要釋放。難道我們今天信耶穌在中國真的是無路可走了嗎?所以想到這一連串一年多的經歷,一年多我們師生們在專案組提審所受的酷刑和第一次開庭所判那種重刑、極刑,真的心裡真是想痛痛的大哭一場。宣判完畢了,庭審就結束了。

我們都被法警一個一個押出法庭。押老師那個法警說:「龔大力,你看你的隊伍好長哦!」當時龔老師說:「這是耶和華的隊伍!這是耶和華的軍隊!」我們被押出來準備要上車的時候,就看到我們教會的弟兄姊妹和還有我們那些家屬們,都已經進到院裡去了,他們已看到我們,我們也看到他們,他們都跑過來都撲過來,想要見見我們。所以,我們就站在車門口不想上車,因為一年多都沒有見過他們,我看見龔老師站在車門口,因為他看到有教會的弟兄姊妹們在院子裡面,還有他的家人,他的姊妹,還有他的姑娘(女兒)都在那裡。他停在車門口,想多看一眼他們。結果當時那個法警就是押他的那個法警就把他的頭往底下一按,把他兩個手一擰,往車上一推,他的鞋也推掉了,就跪在那個車門口上,強行把他押上了車。當時我們家人都知道會有我們四個姊妹被釋放,所以弟兄姊妹和家人們都撲過來找我們,要接我們走,因為我們是被釋放的。但看到那些法警們拿著電棍在那門口亂打亂觸的。即使我們上了車之後不准開窗戶,並且不准我們看外面,經過出院門口的時候,我們都看到那法警都拿著電棒,把我們的家人遣散了,趕散了。車飛快地開往看守所。在回看守所的路上,那個法警又給我們被釋放的四個姊妹把手銬重新又戴上了。因為當時我們在法庭上的時候,被釋放的當時就沒有戴上,所以在回看守所的半路上又給我們戴上了。我們當時都想這是為什麼呀,他們說我們只是執行公務。他說這句話時我想起我們在庭上快要結束的時候,法庭有一個人喊押我們四個的法警到外面說了一陣話才進來。所以我知道這一切都是他們安排好的。既然我們是被釋放的,半路上為什麼又給手銬我們戴起來。他們到底還要給我們怎麼樣呢?當時我們回到看守所,因為我們想到看守所還有我們的龔老師,還有弟兄姊妹說幾句話然後再走。

一回看守所,說我們有四個被釋放的,看守所的幹部他們臉上都滿了狐疑。我們一進到號室裡面那號友們都為我們高興,說:「從來沒有碰到像你們這種案子,怎麼還有當庭釋放的人。也是的,看你們個個進來,其實從你們的言行上,從你們的各方面上,真的看不出你們是做壞事的人,一點就看不出你們是做壞事的,把你們打那麼狠,結果經過法庭一開庭,最後還是沒事呀,還是把你們釋放了。所以那些號友們都紛紛的議論開了。

當時我和李應平姊妹是在一個號室裡。孫明華姊妹和肖艷麗姊妹她們兩個忙著給我們收東西。因為我們是釋放的,我們準備馬上出來。東西剛一收好,我們還在跟她們說話的時候,大概十分鐘之後吧,荊門公安局的勞教辦的把我們叫出來了,拿出一張勞教三年的通知書,叫我們簽字。當時我怎麼也想不通,我當庭釋放了,為什麼轉身叫我簽勞教通知書呢?怎麼我也不會簽這個勞教通知書,明明當時宣佈的是釋放,為什麼叫我簽勞教通知書。所以當時荊門勞教辦說:「你簽不簽也要弄你去勞教,這是強制性的,你不簽字,只能說你的態度不好。」我們就在那裡爭執了半天,都硬讓我們簽字了。簽字之後進來了,雖然這次教案改判了,但是呢?還不是華南教案的本來面目。雖然我們有幾個釋放的,但是他們硬是把我們勞教了,所以我們還要寫上訴狀。龔老師,還有弟兄姊妹們也都決心還上訴。

直到10月11號那天,荊門中院的那法官來給我們發判決書的時候,我和李應平、曹紅梅是在一個房間裡簽字,看那個判決書的內容。李應平姊妹問那個法官說:「龔老師那個強姦罪,又沒有原告,又沒有證人,為什麼還定他強姦罪,又給他判那麼重的刑呢?」當時那個法官就說:「我們也無可奈何,這些事是上面都規定好的。」我問法官說:「到底荊門中院宣判的結果,起不起功效,如果起功效的話,為什麼荊門勞教辦的又轉身叫我們簽勞教通知書呢?」當時那個法官說:「這些是公安局的事,我們法院管不了。」這次開庭從他們的話語中真的我們的心裡有了更多的不解和謎團。因為我們這次的發回重審,在我們的心裡是準備至少要開庭一個星期,結果一天半的時間,只走了一個法庭的程序,一個儀式,緊緊張張倉促的就把華南的教案了結了。在他們的口中他們常說華南教案是大案、重案、要案,竟在一天半的時間就草草了結了。所以一想到這些叫我們的心中更加的不踏實,有更多解不開的謎了。

當時我們看了法官送來的判決書,看了判決書我們出來準備進號室的時候,看到龔老師和看守所的胡所長正站在那裡談話。當時我和李應平姊妹、曹紅梅姊妹,我們幾個也都走過和他們在一起說話,說話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跟龔老師握握手,並且囑咐他一定要保重身體。雖然只短短的一年多,看到他的頭髮,幾乎大多數都白了,只夾了幾根黑髮,並且他的身體也顯得很削瘦,他走路腳步也不像從前那麼靈便。但是從他那一副飽經風霜的臉上,仍掩飾不住他裡面那一種基督生命的氣質和為中華福音事工的那一種負擔感。當時我們說了一點話之後,老師也囑咐我們:以後如果下隊了的話,還是要求看聖經,縱然我們現在好多事情叫我們想不通,但是等有一天到基督台前,這些都會叫我們明白的,主帶領我們走的路都沒有錯,剛說這些鼓勵的話,幹部都催我們各回各的號室,當時我們每人都跟龔老師握握手,握手的時候,我們都囑托他要保重身體。

進到號室之後,我們想的是,如果送我們下勞教隊的話,大概要等我們的判決(裁決)書發到我們手中了,或者是等我們的上訴期過了,再送我們下隊。誰知道,等到10月15日,那看守所的幹部喊我們,喊我和李應平以及孟喜存姊妹、向鳳平姊妹趕緊收東西。我們心裡沒有什麼準備,當時都手忙腳亂的,幸虧那些號友們趕緊幫我們收東西。我們把東西收好,想到弟兄姊妹們和龔老師的窗口去給他們告個別,讓他們知道我們已經下勞教隊了。幹部和那些送我們的荊門公安局的都不准我們去,硬強行的把我們往外面拉。只有向鳳平姊妹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趕緊跑到龔老師的窗口,跟龔老師說一聲,說「我們已經要下勞教隊了,你們要保重身體。」說了之後,又趕緊跑來了。我們就被帶到沙洋勞教所。

一進那個沙洋勞教所,就把我們帶到了幹部值班室門口。當時,有一個叫劉琴幹部就被送我們的公安局的人叫過去了,他們在一旁嘀咕了一陣。然後,劉琴幹部就喊幾個安全員(就是吸毒的勞教學員),出來給我們剪頭髮,要搜身。她們一出來 ,就把我們的衣服什麼都撒了一地,並且把我們的頭髮剪得又短又醜。那個安全員搜我的身的時候,從我的身上搜出了一張紙寫著復議書。就是雖然我們是勞教了,我們還可以上訴,還可以復議,我打的一個草稿,當時那個安全員把那復議書一撕丟在地上說:「是邪教就是邪教,還不服氣呀?」搜了身之後,那個劉琴幹部就把我們帶到值班室門口,說:「凡來到這裡的人都要學會三問三答。第一問是:你是什麼人?答:我是勞教學員。二問是:這是什麼地方?答:這是勞教場所。三問是:你到這裡幹什麼的?答:我在這裡是接受勞動教育改造的。」並且說:「你們進門出門都要打報告。進去之後不准禱告,不准傳經文、紙條,不准與華南教會的那些學員講話。」說了這幾個不准之後呢,就讓我們進去了。進去之後,其實已經是吃中午飯的時候了,車間工作的學員們都回來吃中午飯。我們華南教會的有些姊妹們都看見我們四個來了。飯後,她們都出工了。我們四個剛來的一人分在一個班上,讓我們背監規就是所規隊紀勞教所的「五十五條」,什麼「老三篇」,背這些。

從我們到勞教所來,勞教所裡一共有十七個華南教會的姊妹。在這種場合當中,也就是說在勞教所這種強制性的環境當中,我們的信仰要面臨著更大的檢驗和考驗。既然神把我們這麼多弟兄姊妹們,把我們都放在勞教所,我們有十七個姊妹都在一個院子裡面,我們中間成立了一個福音小組。成立一個福音小組不管是在交通上,在凡物公用上,好些事情我們都有個中心。十七個姊妹我們都輪流安排,每天早晨都禁食禱告,都安排落實。並且我們中間哪個缺什麼,需要什麼,我們都特別的彼此照應。那時候我是分在五班,在五班裡面有張秀英姊妹、冉秀紅姊妹、謝澤信姊妹,我們都分在五班裡。雖然在一個班上,但是並不允許彼此說話或者在一起吃飯。因為班上都有班長(安全員),特別監視我們這些信耶穌,所以說話也不方便,每天都是繁重的勞動。到進勞教所第三天的時候,我們剛來的幾個都被帶到車間裡做耳機,做小喇叭。一共有十四道工序,每道工序都是細活。我安排在第二道工序,就是那個貼膜片,跟徐宗英安排在一個組。剛一掌握這個技術,幹部和安全員每天都給我加任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比那幹了一年多的任務都還要重。每天加任務,每天都只有摸到晚上最晚才回去,最晚一批才收工,有時候十一點多呀!有時候到十二點哪才能夠收工。一回去又不能睡覺,還得背「老三篇」,還得背裡面的好多那些勞教所裡規定的叫你背的那些書。所以在那種壓力下,覺得身體、心靈都特別受煎熬。有時徐宗英姊妹、池發玲姊妹、楊池嬌姊妹她們把任務完成後,都趕緊幫我完成任務。完成任務能早一點回去。但是那些勞教學員多數是吸毒的,所以她們一看到我們彼此幫助,她們都特別地恨。有一次,徐宗英姊妹把任務完成了就幫我貼兩三百個膜片遞給我,吸毒學員順手就搶過去了,說:「你幫哪個都可以,就是不准幫劉先枝,幹部不准你們說話。」當時徐宗英姊妹很惱火,她就說:「我哪個都幫,就是不幫你!」這吸毒學員就懷恨在心,一直找機會報復我們。所以在那種環境當中,其實我們心裡也清楚,好多時候我們弟兄姊妹真誠相愛,彼此相愛,這是在外邦人中找不到的,她們一方面是羨慕,另一方面她們是嫉妒。

11月25號,荊門中院的法官又給我們送來了裁決書。我看那個裁決書結果最後說是維持原判。「孟喜存、劉先枝、向鳳平、李應平已釋放回家。」所以當時我們都感到很氣憤,明明當庭宣佈釋放又把我們勞教,明明已經把我們送下勞教隊了,為什麼判決書上又寫著已經把我們釋放回家。這種種的這些事,在我們的心裡真的是接受不了中國的這種法律,這些執法人員所作的。當時我們都當面問他們說:「既然是已經把我們釋放回家,為什麼現在卻不讓我們走,還把我們關在勞教所裡?」當時,那個法官和那個勞教所的幹部都勸我們:「你們既然來了,就安心地在這裡改造,不過是兩三年嘛,你們只還有一年多了,一年多好過得很,過完了就回家了。」我們真是心裡很受委屈,但是面對這種現實,中國的這種法制,我們又能怎麼樣呢?在那裡面,幹部、學員對信基督教的是百般的不理解,凡信基督教的進去了非叫你與你所在的教會以及你所信仰的耶穌決裂,也就是說不叫你信,不准你信了。有一次我在車間裡幹活,勞教所裡的汪隊長專門喊我去談話,她就問到我有關信仰的事。我就說到中國是信仰自由,況且我們信耶穌不幹什麼壞事,並且給社會帶來好多的好處。既或我們現在已經在勞教隊裡,從我們的言行上也看得出來。我們幹活又踏實也不違反什麼紀律,並且都是誠誠實實。汪隊長說:「這些事我們看在眼裡了,你們為什麼都不願意和我們幹部談話呢?為什麼不願意走近我們幹部呢?」我說:「不是我們不願意和你們談話,不願意走近你們,而是在公安機關經過提審,他們對我殘忍的那種酷刑,甚至現在我腳上的傷都還在。所以我每想起每回顧的時候,我的心都是寒酸的,我的心都是害怕的,我以前一看到那些公安人員、那些穿制服的人員,心裡都羨慕、都佩服。但是現在一看到那種人我都感到害怕,都感到毛骨悚然的。」汪隊長說:「其實他們那樣對待你們是不對的。但是我們跟他們不是一個系統,你們來勞教這麼長時間,你們看我們干警哪個打你們了?」我說:「以後或許經過慢慢地談心,這樣我們會與你們距離越拉越近。」

在那裡面白天就是繁重的勞動,任務不斷地增長。什麼都是集體化的,不管你上廁所,不管你是出工、洗碗,什麼都是集體的。都是有時間規定的,都是連走帶跑。特別是一天等到晚上躺到床上的時候,真的是腿都是酸的,全身都酸軟。但我們想到我們是為了信仰,為信仰心裡還是滿了平安,滿了喜樂。再加上教會的弟兄姊妹們經常冒著危險去看望我們,給我們送衣服,送吃的,給我們上錢,叫我們在這裡面保重身體。雖然坐在監中,但教會並沒有忘記我們。縱然他們在外面遭難受壓,甚至連自己吃了上頓不知道下頓,但他們還想到我們在勞教所裡面需要那些衣服,需要那些食物,叫我們一點沒有缺乏。所以凡送進來的那些衣服、食物、錢,勞教所裡這些姊妹們,我們都彼此公用,也就是說都在一起,大家一起用,一起分享教會的恩典。

在那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深感到一個基督徒在中國為了持守信仰,為了堅持信仰是要付出代價的。每時每刻都在面臨著信仰的挑戰。尤其在我們每次在勞動的時候,車間的幹部跟我們說話,說:「我並不是不喜歡你們,如果你們吸毒的話,我更喜歡你們。並且說現在是什麼時代了,一個年青人不趁著年青的時候,趕緊穿點、玩點,等你老了後悔也晚了。」並且有一次,一個幹部親自跟我說:「你第一次來勞教是出於無知,第二次來勞教你是出於頑固,如果你第三次再來,你就是豬腦袋。」所以在那些學員的聲音裡也是說:「我們幹什麼都可以,就是不信耶穌。」覺得信耶穌划不來。在這種聲音當中,我想對我們每個人的信仰都是一種衝擊。不過一年多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記得在六月份的時候,有一次安全員都喊到我們所有的華南教會的姊妹們,叫我們帶上筆和紙叫我們到教室裡集合。我們不知道幹什麼,一進去她們把桌子凳子擺好了,安全員抄了十七道題在黑板上,叫我們不准交頭接耳,不准互相看,各做各的。當時我們一看那些題目都是針對我們信仰而出的題目,因為馬上要面臨半年減期。其實我們雖然遵守那裡面的紀律,幹活都很賣力、很踏實,比別的學員都強,各方面都好,每次給我們的安全獎都是最少的,減期卻是與我們無份的。他們出這些題目就是看我們思想改造好了沒有,看你還信不信耶穌,你承不承認華南教會是邪教?所以出了這些題目是針對這些而來的。我們都抱著不減期和加期的這種心理準備,答了這些題。當時大家都不約而同都否認了華南教會是邪教。並且說以後還要繼續信耶穌。幹部就對我們是徹底地失望,就說是改造不好了。

等到我們那些姊妹都陸陸續續地解教,最後都只剩下我和孟喜存姊妹、向鳳平姊妹、張秀英姊妹,我們幾個是一天解教,是2月1號解教。在別的學員解教的時候,幹部們都提前通知她們,叫她們趕緊打電話回去。然而我們這是一天解教,她們一直不告訴我們,一直到元月31日的下午,汪隊長才把我們四個人喊到值班室裡,說:「我知道你們在一起相處得很融洽,你們明天同一天解教,你們出去後,如果不邀不請不喊不叫,都走到一個家庭裡去了,後果你們是知道的。」當時我們才知道我們2月1號就要解教。第二天,2月1號早晨,我們就收拾我們簡單的行李,邁出了滿有戰爭的勞教所的大門。

邁出這個大門,就像詩篇上一二六篇所說的,我們滿舌歡呼,滿口嘻笑,因神為我們行了大事,使我們這些被擄的人歸回,如同南地的河水復流一般,也就是說他雖然把我們放在那種苦難裡、監獄中,但他還是把我們從這苦難中再帶回來。我們一出這勞教所的大門,就看見了教會的弟兄姊妹早就等在那裡接我們,所以我們的心更加地感動。因為在我們心裡想,經過這次王權的逼迫和鎮壓,我們的教會,我們的家,就像猶太人被擄的那種光景一樣。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那些弟兄姊妹都一批又一批地被擄進了監獄,好多弟兄姊妹們都被趕散了,趕得沒有歸家之處。誰知道,一見到弟兄姊妹,她們都跟我們說,這幾年他們在外面生活得很艱難,但是都在為華南教案,為我們禱告,並且說:現在一切的聚會都在正常中,跟以往一樣,都恢復正常。這是我們的心簡直都沒有想到的。我們當時心裡真想說:「主啊!你剝奪我們的一切,但你還是用你的恩典,用你的好處,用你自己來代替。雖然你曾經把我們趕散,但是你又把我們召聚回來,所以我們回到教會還有落腳之處,還有個家可歸。不像你在世上傳道的時候沒有枕頭之地,沒有家可歸。」所以特別感恩。但是想到我們腳下的路的時候,心裡滿了辛酸,也感到了很艱辛,很負重。作為一個生長在中國,信主又在中國的基督徒來說,又經歷了這一場王權的酷刑的逼迫的我來說,我真覺得在中國信主比下地獄還要難,感到那些殺人放火的比一個基督徒更討人的喜歡。想到龔老師,還有我們的弟兄姊妹們都判著無期在獄中,現在我們教會又面臨著內憂外患的這種光景,知道擺在腳下路的坎坷和泥濘,或許還有更大的苦難等待著我們。我好想對主說:主啊!我很軟弱,我太需要歇歇,太需要停停腳,但是一想到龔老師還在獄中蒙冤,弟兄姊妹們為了救贖的使命還在獄中不得自由;想到我們的教會,父老母親、弟兄姊妹們好多都把家破了,把家擺上了,在外面漂流著,為了這次的華南教案。所以,我又再次遙望各各它的山頂,也想到了龔老師多年來在救贖的戰場上勞碌奔波的身影,我又對主說:「主啊!哪怕我再軟弱,縱或我今後不能傳福音了,但是為了見證你的名,為了中華的家庭教會,我也要把華南教案本來的面目告白於天下。」

劉先枝
二○○五年3月28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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