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者指中共判高智晟緩刑目的在封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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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二十三日電)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表示,根據以往慣例,中國法院不會對「顛覆國家政權」案判處緩刑,法院判維權律師高智晟緩刑五年,目的顯然是不讓他再「亂說亂動」。

積極參與中國維權活動的北京律師高智晟,昨天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王友金告訴香港「明報」,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緩刑及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當事人不得遊行示威、接受境外記者訪問,而且要定期向公安部門報到,甚至連會見客人都要知會當局。

他表示,維權活動是依法維護公民權利,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定罪,並以秘密方式審判,違反中國自己的規定。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對判決結果表示「喜憂參半」,憂的是高智晟無辜獲罪,喜的是高智晟可以重獲自由,回家與妻兒團聚。他說,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起訴高智晟,是為全面打擊維權活動,「殺一儆千」。

胡佳說,話語權是高智晟最有殺傷力的武器,法院判高智晟緩刑五年,就是要他封嘴,「與其把他關在牢裏,引起國際譴責,不如把他封殺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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