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無辜中槍女子獲巨額賠款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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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滕冬育編譯報導)加拿大安省總檢察長週三稱,他批准一名無辜被槍擊中後全身癱瘓的多倫多婦女可以獲得巨額賠償款。反對者則表示這項決定為花錢減少刑期的做法開了先例。

據CBC報道,安省總檢察長是在週三宣佈這項頗具有爭議的決定的。2004年4月,露易斯-羅素(Louise Russo)在多倫多的一家三明治店等人時無辜被槍擊中後全身癱瘓。據報道,羅素將會得到高達250萬元的巨額賠款。

當時,槍手襲擊的目標並非羅素,而是當時正在店內與有組織罪案活動有關的兩個人。案中5名被告包括彼德-史加斯拉(Peter Scarcella)、安通尼奧-波列裡(Antonio Borrelli)、帕裡斯-基思杜科魯(Paris Christoforou)和馬克-比列茲(Mark Peretz)等面對多項控罪,包括謀殺罪。

警方,律師和執法者三方已就此案達成共識,羅素將從被逮捕的嫌疑犯那裡獲得賠款。律師表示,羅素將獲得200萬元的賠款,5名被告將面臨3至12年不等的刑期。

週三,安省總檢察長邁克爾-布萊恩特(Michael Bryant)沒有明確說出羅素將獲賠款的金額,不過他表示支持這個結果。布萊恩特稱,他對此協議充滿信心,並相信這「符合公眾利益」。

不過安省反對黨的政治家則認為這種協議不合適。上周,保守黨省議會議員朗西曼(Bob Runciman)曾譴責自由黨政府設立了一個「非常糟糕的先例」,他認為如果這項協議通過,那麼會給有錢人或者願意出錢減少刑期的人有機可乘。

朗西曼說,他聽說被控槍擊的人將負擔賠償款,金額在200至250萬之間。朗西曼說:「如果你開始出錢減少刑期的話,最終結果會是怎樣?我認為這不對。我們有刑事傷亡賠償局(The Criminal Injuries Compensation Board),那裡才是向羅素女士一樣的受害者獲得賠償的地方。」

刑事傷亡賠償局的網站顯示,對罪案受害人的最高賠償金額是25,000元,每個月最多1000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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