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吸引四十億港元投資移民資金

【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二日電)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表示,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實施兩年半以來,已批准六百多個投資移民申請,主要是海外華裔人士,總投資額超過四十多億港元資金。

李少光出席官方香港電台節目「與司局長對話」節目時表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實施以來,已取得非常成功,至今已批准六百多個申請,每名申請者平均在港投資七百二十多萬港元,成功為香港帶來超過四十多億港元資金。

他說,香港政府已就該計劃進行檢討,初步認為不須要調整在港最低投資六百五十萬港元的規定。換言之,海外投資者(不包括中國大陸居民)在港投資六百五十萬港元以上的資金,在港居滿七年後,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

另外,李少光又表示,香港實施「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詳情,包括採用的計分制度,以及審核委員會的組成等,將於六月底公布。

他指出,該計劃申請者學歷和工作經驗佔評分比重的六成,年齡佔兩成,餘下兩成為語言能力、在港是否有親屬、配偶的成就、受養子女的數目等。

審理申請過程採取兩級制,首階段先由入境處人員根據計分制定下的原則評分,進行初步篩選。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審議委員會,會根據當時香港的發展需要,詳細審議入圍申請者的背景,再向入境處處長提供意見。

李少光又表示,獲批准來港的優秀人才,可先獲批准在港逗留一年。其後入境處處長會審核有關人士的情況,例如是否已覓得有實質報酬的工作或已建立業務,再決定是否繼續延長其逗留限期。

他說,獲批准來港的優秀人才可攜同其配偶及十八歲以下未婚的受供養子女來港,條件是申請人必須能夠供養他的配偶及子女,並為他們提供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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