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票經紀盜客戶股票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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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3月7日報導)老字號證券行「萬隆行」的經紀涉嫌監守自盜,竊取客戶股票,被判囚3個4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案情非常嚴重,違反誠信,被告認罪是唯一的求情理由。

61歲的被告葉樹根,被指於03年至07年期間,在中環浙江第一銀行中心的萬隆行證券有限公司,偷竊客戶共435萬元股票。

被告從事經紀17年,公司約有1500名客戶,當中400人是葉樹根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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