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票经纪盗客户股票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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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3月7日报导)老字号证券行“万隆行”的经纪涉嫌监守自盗,窃取客户股票,被判囚3个4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指出,案情非常严重,违反诚信,被告认罪是唯一的求情理由。

61岁的被告叶树根,被指于03年至07年期间,在中环浙江第一银行中心的万隆行证券有限公司,偷窃客户共435万元股票。

被告从事经纪17年,公司约有1500名客户,当中400人是叶树根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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