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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制度 罕罚言语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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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现在节目分级制度主要以画面区分,譬如不得露点,但性别歧视常展现在语言层次,节目分级制度比较难以处罚,变成模糊地带。”黄葳威的研究指出了现行法令的不足。

常被视为玩笑话

NCC传播内容处长何吉森解释,节目分级制度不仅画面,情节、对白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影响儿少身心也都可以开罚,但既然涉及处罚,违反情节要比较严重才会罚。一般主持人谈话内容被视为“开开玩笑而已”,以往比较少罚,但这几年两性平权呼声越来越高,NCC认为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黄葳威表示,研究报告选取戏剧、综艺、歌唱娱乐及新闻报导、综合资讯共三十六个节目案例作分析。戏剧节目常出现性暴力剧情,譬如老公动不动踹老婆,或婆婆怪媳妇生不出儿子等,这类偏颇剧情屡见不鲜,都违反两性平权原则,对社会是负面示范。

至于综艺节目常见主持人猛亏女性来宾身体特征,占尽便宜。新闻节目较常物化女性,未能尊重女性专业成就。资讯综合节目对性行为露骨描述,传递与未成年者发生性行为经验,部分对话甚至有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之虞。歌唱娱乐节目的负面案例较少。

改善情况 靠业者自律

台大新闻系教授张锦华表示,新闻节目已经逐步建立自律规范,但戏剧跟综艺节目简直是“真空状态”,性骚扰的情节,已经到了恶质地步。从国外经验来看,要改变这种情况,不能全靠官方,业者自律还是最重要的。

儿福联盟文教基金会执行长王育敏表示,不管是电视节目或广告,常出现对女性身体的嘲弄或过度关注,对儿童及青少年会有误导或建立错误价值观,除了官方规范之外,业者也要自律,双管齐下,改善此一现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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