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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诈弹客 地院判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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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15日电)林姓男子今年5月间搭机前往大陆上海时,在飞机上谎称“我行李中有炸药”,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依违反民用航空法,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承审的桃园地方法院法官指出,68岁林姓男子今年5月1日搭乘中华航空公司班机,从桃园国际机场前往上海,林男在飞机起飞后,向梁姓空服员表示“我行李中有炸药”。

法官指出,梁姓空服员在飞机起飞50分钟后,为求慎重,告知洪姓资深空服员与赵姓座舱长后,随后通报机长;机长经过与上海浦东机场塔台联系后,飞机转降杭州机场,所有旅客与行李重新安检,整个航班行程延误6个小时。

法官指出,林男在开庭时表示整起事件只是单纯“开玩笑”,但法官认为他在飞机上散播危害飞航安全的不实消息,对飞航作业有严重影响,但在考量被告的犯后态度良好,依违反民用航空法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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