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迟到每时扣500 台劳工局:违法需改正

人气: 13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吕宜凯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台北市议员许淑华4日表示,台北市社会教育馆(社教馆)的劳务委外厂商“聚光工作坊”,订定了对员工不合理的管理迟到规定,员工只要上班迟到,每小时扣薪500元,迟到1分钟就算迟到1小时,劳工局表示,已违反劳基法规定,将辅导聚光改善并开罚。

许淑华表示,社教馆委托聚光办理亲子剧场前后台管理服务,聚光却在与劳工签订的工作规章中规定,上班迟到每小时扣薪新台币500元(迟到1分钟即以1小时计),当月累计到第4次以上,每小时扣2,000元。

1名已离职的方姓员工契约书明定聘用报酬为35,000元,在东扣西扣下,竟然曾经1个月只实拿18,000多元,该名方姓员工向许淑华陈情,质疑这家公司根本是压榨劳工。

聚光负责人李俊余回应,这名员工请假太多,加上常迟到,才会扣除该扣的薪资,但若规定违法,他愿意修改,并负全责。

劳工局专员吕基荣表示,扣薪有比例原则,依劳基法规定,若劳工有迟到事实,雇主只能扣除未提供劳务时间的工资(如迟到5分钟,只能扣5分钟的钱)。

聚光工作坊的部分规定有违劳基法,北市劳工局会立即辅导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依照劳基法第79条规定,最高罚处6万元的罚款,并应与劳方协调,返回不合理扣除的薪资。另外尽管是社教馆委外管理,社教馆也应该负起督导责任。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