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19年拿优等列不适任 银行解雇无效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9日电)在台中商业银行工作逾22年的吕姓男子,前年金融风暴期间遭银行以无法胜任为由解雇,双方闹进法院。最高法院发现,吕有19年拿优等,资方显然只是想省钱,判决解雇无效定谳。

法官认为,台中商银若因金融海啸导致营收亏损,应按劳基法相关规定处理。但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吕姓男子,于法不合,也损及公司与社会形象,判决资方终止劳动契约无效、雇佣关系仍存在,台中商银并须给付吕姓男子自解雇后至复职前的薪资。

法院判决书指出,吕姓男子民国74年9月至去年1月间任职于台中商业银行,但台中商银却于97年底,先将他列为“需辅导人员”及“不适任人员”,并于98年 1月通知吕姓男子自农历过年起终止雇佣关系。

吕姓男子在新年假期结束后到公司上班遭拒,他认为公司解雇不合理,向法院提民事诉讼。

台中商银向法院主张,吕姓男子工作表现不力;但法院发现,吕姓男子考绩,仅94年至96年为甲等,其余均为优等。

此外,台中商银自97年1月至98年3月间,资遣、解雇119名年资15年以上的员工,却在同时间大量雇用283名新进人员。法官认为,台中商银解雇吕姓男子,真正理由只是在节省成本。台中商银不服,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