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丙等3%公务员不服 拟游说改条件制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0日电)考试院全院审查会今天将再度讨论公务人员考绩法,由于重要原则已达共识,考试院最快4月1日通过此案。此外全国公务人员协会将提说帖,向府院国会游说丙等以条件制取代比例制。

考试院全院审查会25日历时5小时,讨论公务人员考绩法。当时与会人士对丙等设3%、10年内若累积3个丙而无后功抵销先前丙等记录要被资遣或退休等原则,已达共识。全院审查会今天将继续讨论此案,预料翻案机会不高,考试院会最快可在4月1日通过此案,交立法院审议。

全国公务人员协会也将展开反制行动,除了要求将丙等的“比例制”改为“条件制”,本周内将提说帖。

全国公务人员协会理事长陈川青认为,假如公务员表现有问题,丙等订15%、20%都应该,但不能像挤牙膏,强制订3%,考试院应该把丙等条件明确订出,只要违反就打丙等,以“条件制” 取代“比例制”。 陈川青质疑,铨叙部在研拟考绩法修正案的过程中,从未正式与公务人员协会座谈交换意见,到各县市宣导也是单向的说明、而非双向互动,公务人员只是被告知,考试院的作法根本就是一言堂。

他说,协会正在研拟说帖,本周内就会出炉,接下来将向总统府、行政院、国民党、民进党、立委等各方,展开游说。协会赞成改革,但考试院不该用媒体民调的民粹方式,营造改革名声,公务人员考绩法是内部管理机制,政府是资方、公务员是劳方,请资方尊重劳方的权益与福利。

考试院高层则认为,“条件制”根本不可行,难道要具体订出一年迟到10次、公文延宕5次打丙等之类的条件?假如协会真的想出具体可行方法,考试院很欢迎协会提出版本,当做考试院的对案一起讨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