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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政法委”来台 台立委:开民主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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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近日,台湾行政院公报公告,法务部订定“大陆地区法律专业人士来台资格审查基准”,引起各界关注。法务部4日表示,并非每一位申请皆会通过,就《自由时报》4日刊载内容迫害法轮功的情形,会提交联审平台,透过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必须靠双方的政法人员一起商量;但如果有人能指认哪个政法委员迫害法轮功,或许可以专案考量是否核准。”行政院长吴敦义也在同日做出以上说明。

但法务部部长曾勇夫4日被记者询问,却表示不知情,不晓得自己已签的行政命令有此一条。

法务部两岸事务检察司钟先生明确解释,政法委在中国以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制度拟定,就此而言,法务部认为,可与政法委进行探讨,进行法律、制度方面的交流。透过交流能更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

立委翁金珠很关心,她说如法轮功团体要召开记者会,她愿意出席,但法轮功佛学会理事长张清溪表示并无召开记者会的计划。

张清溪表示,星期四会到陆委会表达意见及递交所有在大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名单,他说:“虽然很遗憾,但尊重法务部的决定,但如果有严重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不幸被放行,将会到法院按铃控告。”

钟先生说,台湾是个民主国家,所以不能完全阻挡,但就个案审核,还是有把关不用太担心。

政府对此一专业人士开放,立委陈亭妃认为是开民主倒车,她担心说:“政法委体系在大陆迫害法轮功是极不人道世界各国都知道,未来对台湾法轮功团体是否会有影响?”

她表示,有法律专业的素养就能开放入台,做这样的修正,我们担心未来门会越开越大。

【小辞典】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等工作。

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即兼任处理法轮功问题事务,及主管全国秘密警察“六一○办公室”的前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皆为政法委上层,在海外一再被法轮功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
  
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史无前例地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五名中共高官迫害法轮功,涉及酷刑和屠杀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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