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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半年特殊境遇家庭1.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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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28日电)台湾内政部今天公布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到6月经认定身份符合的特殊境遇家庭计1万5077户、扶助计9 万146人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26.6%与27.3%。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自前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扶助家庭数持续增加。内政部今年上半年补助特殊境遇家庭新台币2亿28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各项统计呈逐年递增现象。“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适用对象除特殊境遇妇女,也扩及单亲爸爸及隔代教养家庭,并放宽“65岁以下”年龄限制,且将大专院校子女教育补助比例提高到60%,及放宽家庭暴力被害人创业贷款补助等资格。特殊境遇家庭按家长特性观察,今年1到6月男性家长占10.37%,低于女性的89.63%;但与去年同期比较,男性大幅增加118.6%,多于女性增加的20.73%,显见加强男性单亲扶助宣导已见成效。

家长婚姻状况资料显示,男性以离婚者占 53%、女性以丧偶者占48% 最多。就家长年龄层而言,以30到39岁者6108人占40.51%最多、40到49岁者4796人占31.81%次之、20到29岁者2865人占19.00%第 3;其中男、女家长都以30到39岁者分占38.20%及40.78%较多。

特殊境遇家庭平均每名家长扶养子女及孙子女数为1.54人,以屏东县2.28人最高、连江县2.17人次之、台南县1.95人居第3。

内政部表示,为落实照顾特殊境遇家庭,今年增加编列1.7 亿元经费,并全面加强对男性单亲家庭福利宣导,在户政事务所、乡(镇、市、区公所)、单亲福利服务中心及原住民家庭暨妇女服务中心等处,主动提供单亲福利简介。

内政部说,未来民众到户政事务所办离婚、65岁以下配偶死亡及未婚生子登记时,可在第一时间获得单亲家庭福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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