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前桃园员警涉贿 一审重判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6日电)前桃园县大园、大溪警分局两名员警涉嫌向电玩业者索贿,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24年、16年8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表示,桃园县吴姓等多名电动玩具业者明知未依电子游戏管理条例规定,不得经营电子游戏业,仍共同出资在芦竹乡、八德市等地成立电玩游乐场,并经营赌博性电玩。

法官表示,业者因经营电玩店屡遭警方临检,因此萌生打点辖区员警念头,行贿前大园分局芦竹分驻所吴姓员警。检警并查出,吴姓员警从民国95年7月到96年9月,前后共收取30万元贿款,期间员警并配合包庇电玩业者,免于遭查缉。

法官指出,检警另查出电玩业者在涉及1起债务纠纷案时,业者手下当众亮枪,遭前大溪警分局三元派出所屠姓员警逮捕。之后业者积极透过关系,希望以10万元贿款要求警方吃案,未料屠姓员警竟回称“你最好去问清楚这把枪的价钱”,电玩业者最后交付30万元给员警,湮灭查获枪支的证据。

全案经桃园检方指挥调查局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组调查,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吴、屠2人24年、16年8个月徒刑。另外多名电玩业者依交付贿赂、赌博等罪嫌,分别处以3个月到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