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纽省政府提房改 刺激住房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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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古琴悉尼编译报导)针对1989住房建筑法(Home Building Act 1989)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缺陷,纽省政府本周将引入修正法案,以刺激省内住房建筑的投资和行为。

据悉尼晨锋报消息,2011住房建筑修正条例草案是针对行业咨询中、以及最近统计数字中所反应出的问题而提出的。来自整个住房建筑行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显示,需要采取紧急行动,以解决现行法案中所存在广泛问题。

自2004年以来,住房建筑行业在纽省建筑活动中的百分比一直在下降。澳洲咨询公司Access Economics的报告指出,2010年该比率降至18年来最低点。

纽省政府认为,修正法案中改进的部分是为纽省住房建筑行业重新注入活力的重要一步。堵住漏洞、减少繁文缛节、确保消费者权益、提高一致性及加强争端解决程序,将对建设商和房主提供很大的帮助。

改革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修正内容包括:

• 对那些有质量担保保险的住房,调整建筑工程的法定保修时间(即对结构性缺陷担保6年;非结构性缺陷担保2年)。

• 提高住房保修金额的货币门槛,从1.2万澳元调至2万澳元。

• 对于需要居民住宅建设工程书面合同的,其货币门滥从1,000澳元提高至5,000澳元; 对于在1,001澳元至 5,000澳元之间的业务要求书面报价,以节省不必要的文字工作开销。

• 对于建筑商引发的争议,正式公开公平交易有效的解决程序。

• 澄清住房保修保险的时间,以便及时将保险归还于建筑商。

• 将多余的住房保修保险索赔费减半。

• 将最低的住房保修保险从30万澳元增加至 34万。

• 对建房完工时有关的法定担保和住房保险,给出一个单向定义,以便更清晰、更实际地反映该建筑工程。

• 不包括由于违反2002民事赔偿责任法相应责任规定的法定担保所提出的索赔。这就意味着,建造商和开发商,而不是分包商,对有问题的住房建筑工程向房主责任全部补偿。

• 收紧与建筑商或开发商“相关”当事人的定义,以防止住房保修保险计划被滥用。

• 澄清“开发商”的定义,以杜绝可能导致房主错过该法案所提供的基本保护的漏洞。

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目前正在研究扩大处理住房建筑纠纷的其他解决争端机制的选项,这样可避免冗长和昂贵的法庭案件。该工作组预计下个月做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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