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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室内空气品管 医院学校列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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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欣憓台北10日电)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表示,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将上路,预计医疗院所、高中以下学校和公家机关,将列入第一波公告名单。

立法院三读通过空气品质管理法,明定室内和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定义,如果室内空气品质迟迟未改善,场所管理人最高将被处新台币25万元罚锾。中央主管机关可依场所的公众聚集量、进出量、室内空气污染物危害程度,予以综合考量后经过公告,其室内场所为本法的规范场所。

环保署副署长邱文彦上午在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记者会中表示,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可以减少国人花费在健康费用的12%,每年约可省下40亿元;环保署将和相关团体、部会研商,建立室内品质标准,并培训专业检测人员。

邱文彦说,哪些场所要控管空气品质,环保署将逐批公告,以进出室内人数的总量、健康风险、使用特性,决定公告场所的先后,包括政府机关、高铁、捷运、百货公司等都会纳入考量。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处长谢燕儒说,医疗院所、高中以下学校、公家机关,预计都会纳入第一批公告的场所。

邱文彦说,由于法将在公告后1年施行,这段期间内环保署将加强辅导跟宣导,并建立分级标章,让民众清楚哪些场合是健康的。

谢燕儒受访时表示,以补习班这样人数密集的场所,应该要提高空调的换气率,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像百货公司周年庆时人潮比较多,环保署可以分批讲习提供建议,只要加强换气,并改善人员布置,就能改善;至于百货公司和补习班要列在第几波公告名单,要和各界讨论后再决定。

谢燕儒说,未来将双管齐下,只要有民众陈情就会去查,环保署也会定期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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