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刘姗姗案 台家事外劳成焦点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1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台湾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遭美联邦调查局 (FBI)羁押,美国将于台湾时间16日晚上11时30分进行听证会。目前,外交部派遣的3人专案小组结合驻美代表处与律师已抵达,听证会前有望与刘姗姗会面讨论案情。对于3位驻处人员,曾在FBI调查时,做出对刘不利的证词等情事,外交部发言人章计平15日仅表示,“依1980年台美签署〈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规范”。

章计平在外交部记者会上重申3次以上“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对于3名驻处人员是否出席听证会不愿正面回应,但他表示,已经在调查3人不适当的行为。对此,外交部成立专案,派出的3位专员已经抵达美国,他们将全力以1980年签定的豁免权努力,要求立即释放刘姗姗。至于,是否可能交保,章计平轻描淡写带过,“这不是我们考量的范畴”。

当天一早,立委黄淑英则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对于刘姗姗扣款比例超乎合理范围,依美国规定,扣除总额不得超过签约薪资的3成,但刘案与菲佣的契约薪资合定1,240美元,扣除790美元,已超过6成。

章计平强调,菲佣曾致函刘姗姗,要求从薪资扣除保险、医疗、住宿、伙食等4项费用。章计平表示,“写信前,菲佣已知扣除额是790美元,也在信中写到”这份文件外交部与契约一并建档,并无意对外公开澄清,但是否具法律效力,外交部法律组人员正在研究中。

此外,对媒体报导菲佣每日工时15、16小时,外交部的回复是:有时是有弹性工时,或每日8小时,劳委会职训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科长薛鉴忠解释,因家事外劳工时的特殊性,劳委会将家事外劳与劳基法分开规范,但劳委会也在研拟修法调整。◇

(责任编辑:赵菱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