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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政院法规主委:蔡未违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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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2日电)前行政院法规会主委陈美伶今天表示,前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卸任后转任宇昌董事长一案,当时法规会研究后明确回复没有违反旋转门条款。

中国国民党质疑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民国96年自行政院副院长卸任后担任宇昌生技董事长,违反“旋转门条款”。

现任台南市政府秘书长陈美伶受访表示,蔡英文卸任副院长后,曾就卸任副阁揆后可能担任生技公司董事长是否违反旋转门条款一事,询问行政院法规会的意见,经研究后认为没有违法。

陈美伶说,理由一是“旋转门条款”的规定是指“直接监督业务”的规定,该公司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经济部,民国85年铨叙部已经做了通案的解释。第二,包括前财政部长邱正雄卸任后担任大华证券董事长等都有前例可循,加上配合当时新通过“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明文规定,该法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经济部。

陈美伶表示,蔡英文是卸任行政院副院长,属于“行政院”的层级,不是直接监督该公司的部会,因此她明确回复蔡英文“担任生技公司董事长没有违反旋转门条款”的问题。

她并解释,机密有“国家机密”与“公务机密”两种,就宇昌案而言,不是国家机密只是一般公务机密,所谓“一般公务机密”,指公务员承办业务,当政策未确定前或者案子只给某些首长看时会列为密等,等到事情确定,只要经过程序核定后就可以公开,根本没有所谓依据国家机密保护法解密或注销的问题。

陈美伶说,宇昌案只是希望事情未确定前不要对外曝光,才会加注密等,事情确定后,行政院依据职权早就可以公开,这是行政权的范畴,不需要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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