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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乡林违约案 中市府续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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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16日电)乡林建设办理“台中国际会展中心”BOT案违约一事,台中市政府要求乡林支付新台币2亿多元,但法院今天判决乡林只需支付惩罚性违约金2500多万元。市府说,将全力争取权益。

乡林建设公司于民国93年5月间,与台中市政府签约办理“台中国际会议及展览中心开发兴建暨营运(BOT)”案,但因乡林建设的实际工程进度较预定进度慢、且落后甚多,经市政府多次要求改善未果,从97年2月29日起,依照契约规定,主张按日罚扣3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以乡林没提出具体可行赶工计划为由,于97年7月17日起终止契约。

市政府在终止契约后,对乡林建设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乡林支付已经采取出售的土石所得1亿6000万元、以及惩罚性违约金4000多万元,共2亿多元。

但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乡林采取出售土石是在合约有效期间内,并无不当得利情事,市政府的请求没有理由;惩罚性违约金方面,法院认为有理,只是乡林的开发进度已到40%,惩罚性违约金只能请求未完成的60%,所以法院判决乡林只需支付市政府惩罚性违约金2500多万元。

针对这项不利于市政府的判决,台中市副市长萧家淇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市府尚未接到判决书,将等接获判决书后,由法制等相关单位研商因应做法,再决定是否上诉。

他表示,市政府一定会全力争取应有的权益,而且不会因为此案而停止BOT案。

萧家淇指出,市政府推动的BOT案大多相当成功,未来仍会继续推动缆车等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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