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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不明罪修法 台立委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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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总统马英九昨天指示法务部研究修法,扩大不明财产不说明罪范围,朝野立委认为,恐怕会违反刑法无罪推定原则。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今天说,有必要召开公听会听取各界意见。

中国国民党昨天下午召开中常会,身兼国民党主席的马总统指示法务部研究修法,将仅限于贪污案中的不明财产不说明罪“拿掉帽子”,范围拟扩大为“不明财产不说明罪”,明订公务员有说明不明财产来源的义务。   

法务部指出,财产来源不明罪为贪污治罪条例的第6条之1及第10条,条文规定要犯贪污罪、财产有异常变动情形,进入侦查程序后才构成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的门槛过高,因此法条施行至今,未有起诉案件。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谢国梁表示,现行财产来源不明不说明罪,通过2年多却都没有使用过,引起外界批评,所以要讨论是否扩大适用范围。

谢国梁说,外界对反贪与廉政的要求很高,政府如果没有具体作为,会让民众觉得没有积极正式面对这个问题,国民党团会尊重马总统的修法态度,也会支持相关修法;但修法同时也必须向外界解释,扩大适用范围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务员人权,只能向公务员说抱歉。

吕学樟建议,应该讨论为什么贪污案中的财产来源不明不说明罪修法通过已久,却没有任何的个案,执行单位应该检讨,如果必须修法,也应该由法务部提案到立法院审查。

吕学樟认为,扩大财产来源不明不说明罪,可能会涉及人权与无罪推定原则等问题,有必要深思熟虑,并召开公听会听取各界意见。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认为,扩大财产来源不明不说明罪,将违反刑法无罪推定原则,相关问题还需要朝野立委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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