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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一特临时召集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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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陆一特临时召集法,源于民国48年修颁的兵役法已经明文规范,并非如日前说明会所言无法源依据,请诸多陆一特前辈现身说法:也都明示,当年抽签时已经知道,陆军第一特种兵要服役3年,而其召集范围包含炮兵、工兵、装甲兵、通信兵等专业兵种。

当年也正因为前辈们的牺牲才创造的现今民主,但是,不知为何要将前辈们的美意扭曲,进而造成国家、人民的负担。当年的牺牲与奉献真的能以金钱换算吗?回首遥想,如果失去陆一特及其他前辈的奉献,今日议题会产生吗?反观之,国防部现今极力协助这些老前辈们的生活,不该让他们感到无助。

近期“陆一特”议题是社会新闻的新宠儿,但是依据兵役法所规范及当年国家情势所需,的确需要这些前辈们牺牲自我,以换取现今繁荣、民主。

部分立委召集“陆一特”的前辈们,向国防部要求赔偿当年多服役一年的薪资,且要以志愿役薪资支付。其实,当年的临时召集已确实立法且经行政院同意才执行,并非无中生有、恣意而行。且如果“陆一特”人员获得赔偿,那其他一样牺牲自我,完成大我之人一定会群起要求赔偿,徒增国家税政压力,又是全国人民要承受、买单,那全国人民又该向谁要求赔偿呢?

又有谁以人民心态来看待这问题呢?人民的牺牲谁来捍卫呢?假设,“陆一特”赔偿通过,人民、国家却因此陷入更加贫穷的窘况,年轻人拼命赚钱却养不活自己,那谁来养这些已无工作能力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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