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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押解脱逃 执法单位莫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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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3日电)海巡署与警方近期连续发生押解嫌疑人脱逃案例,虽然很快落网,但背后凸显执法人员执勤轻忽,除了惩处之外,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更值得深入检讨。

借提、押解犯嫌脱逃,原因不外勤务未落实、疏于防备有关。其实,无论警方、海巡,大都出自警察大学、警专系统,无论学校、平时常训,勤务守则都明确规定人犯戒护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时机等;另方面,在平时勤教中,各级长官也都会耳提面命,三令五申要求执勤员警落实每项勤务措施。

高阶警官指出,分析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基隆海巡队与新北市新店警分局近期这两起嫌疑人脱逃案例,共同点就是嫌疑人都属一般通缉犯,可能因此使押解者心态过于轻忽。

警官表示,从历来发生的人犯脱逃事件事后检讨,执勤员警经常自信嫌犯是“笼中鸟”,一切都在掌握中,而且上了手铐、脚镣等戒具,根本跑不掉。

但很多犯嫌擅于伪装,“扮猪吃老虎”让执法人员降低警觉;再者,轻忽标准作业程序(SOP)重要性,例如搜身不够彻底,一旦押解过程遇有车祸等突发状况,就就让犯嫌有可趁之机。

发生押解脱逃案件,执法单位脸上无光事小,要是进一步引发嫌疑人自残、夺枪,甚至是袭警攻击等更严重状况,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例如98年11月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就发生押解通缉犯未搜身、上铐,警员遭持刀刺死案件。

海巡与警察等执法单位执勤时,无时无刻不处于高危险状态,执法者应有高度警觉心以及危机意识,相关单位更不能以“个案”看待,须严肃正视问题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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