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贩杀死城管判死 证人被拒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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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0日讯】辽宁省沈阳市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案,5月9日终审宣布,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俊峰称自己被城管殴打在先,属于正当防卫。夏俊峰家属找到6个证人证明其被打,均未被获准出庭作证。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摆摊时被城管查处,与城管发生争执,遭到城管殴打,持随身带刀将2名城管刺死。

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而据夏俊峰家属透露,夏俊峰在庭审中称,自己先被踢打,后又被打下身,弯下腰时摸到口袋里的小刀,划拉了几下自己也不知道。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终审判决书认为,夏的伤痕更符合双方争执的情况,证人证词也不能证实有殴打的情况,因此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表示,案发当时有好多人在现场,都看到了夏俊峰被挨打,其中有六名证人站出来愿意出庭作证,不过没有获得法庭准许。

据张晶称,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夏俊峰高喊不服。家人将为此案件继续申诉。

夏俊峰刺死城管案件原委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与张晶靠摆摊维系生活。据张晶讲述,其它小贩每月贿赂城管300至500元人民币。夏俊峰认为,城管如果不同意,便换地方摆摊,因此不愿给钱,引起了对方的怨恨。

去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几辆城管车辆突然停下,城管人员没收他们的煤气罐等物品时,双方发生争执,10名城管殴打夏俊峰。

当时路过那里的当地居民尚海涛在回忆他看到的情况时说,城管有10来个人连拉带扯地拿走了煤气罐等物品,并将夏俊峰的妻子甩到一边跪地求饶。

夏俊峰在一审法庭说,他被带到执法队以后继续受到殴打,急于逃出城管办公室,不得不拿出切烤香肠的小刀自卫,结果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刺伤办公室门外的执法车司机张伟。但夏俊峰坚持说他当时并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网民热议

大陆网民在获悉终审结果后,有骂城管素质差的,有为夏俊峰鸣不平的,挺其出于正当防卫,应减刑等。

湖北省恩施州一网友直呼:“证人未获准出庭?!!自首情节不被接受!!!”

广西柳州市一网民表示:“今天我们不为他们呐喊,明天 就没人为我们呐喊了”

浙江省金华市一网友感慨:“现在城管跟街头的流氓一样,没有素质。只会拿着国家的威信欺负老百姓。典型的国家打手,各地各处都看的到城管野蛮暴力执法。”

广东省广州市一网友则感叹,“我们还有什么作为,只有在这里发发评论和跟帖吗,如果说只是这些,泯灭就从我们开始,接下来之后是……,再接下来之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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