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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标示不清 台卫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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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12日电)台北市议员钟小平今天举行记者会表示,市面上充斥鱼目混珠的冬虫夏草相关产品。北市卫生局表示,以生物科技培养制造的,必须标示“冬虫夏草菌丝体”,否则最高可罚20万元。

钟小平表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冬虫夏草是珍贵滋补药材,被视为药中之王,1公斤要价新台币100万、200万元,效用虽有待科学认证,但市面上诸多标榜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并不含有效成分,造成消费者混淆。

台湾大学微生物与生化学博士陈志昇指出,冬虫夏草为蝙蝠蛾科昆虫的幼虫感染冬虫夏草菌后,在冬季潜入土中,死亡后虫体上形成菌核,即所谓的冬虫,隔年春天,虫体头部长出有柄、棒状褐色的子实体称为夏草。

陈志昇说,天然冬虫夏草仅在中国西南方、尼泊尔、不丹与印度东北少量产出。天然冬虫夏草上有多种菌种,目前实验室以生物科技制造冬虫夏草上的菌种,其中,“中华被毛孢”才是真正的冬虫夏草菌丝体。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简任技正兼代药物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表示,行政院卫生署规定,使用生物科技制造冬虫夏草菌丝体作为食品原料,必须备有原料来源证明、详细加工制程、规格标准等相关文件备查,且必须以相同大小字体标示“冬虫夏草菌丝体”而非“冬虫夏草”。

姜郁美表示,若商品标示不清造成消费者混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第1项,可罚4万到20万元,若产品宣称疗效,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第2项,可罚20万到100万元。她表示,近日内将全面清查市面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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