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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公银互认现增应具综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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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8日电)公股银行参与公股金控现金增资,金管会主委陈裕璋今天表示,公股银行转投资,要有积极性的理由,期望可产生综效,会与财政部沟通。

媒体报导,因应新巴塞尔协定(Basel III)要求,近期许多公股银行需要增资,财政部希望,放弃认购的部分,可以由其他公股银行认购,避免股权被稀释。金管会银行局却认为,依现行法令,银行虽可以申请投资金控,但审核时会将投资目的是否具有合并综效等因素纳入考量。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行政院所提“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立委孙大千等22人拟具“保险法第167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2案,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陈裕璋列席备询。

国民党立委林德福质询,担心重蹈二次金改覆辙,因为现增,若由其他民营机构认股,公股的股权被稀释,且引发公股贱卖的争议,但是现在公股又需要资金,提升财务品质,以符合新版巴塞尔协定,金管会是否有解套办法?

陈裕璋表示,与新巴塞尔协定接轨,还有一段缓冲期,还没有这么快就接轨,若公股金融机构要充实资本,金管会赞成。

至于由公股银行参与其他金融机构认股,陈裕璋表示,如何有效运用这些资金,以及公股金融机构认股,要有积极性理由,金管会期望转投资可以产生综效、有效益性。

陈裕璋说,公股银行认公股的增资,若解释成财务性投资,金管会会质疑何不直接去市场买股,因此,金管会还要与财政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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