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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养福寿螺 台要开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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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4日电)有生技业者开发出从福寿螺卵萃取虾红素专利技术,鼓励农民契养。农委会防检局副局长费雯绮说,不支持,曾弃养致农业损失严重,26日将开专家会议,若结论是反对,将依法禁养。

今天有报导指出,有生技业者开发出从福寿螺卵萃取虾红素作为抗氧化剂的技术,还取得欧盟、美国及台湾的专利;传出高雄市长陈菊对此感到兴趣,不过高雄市农业局及农业重镇云林县长苏治芬都反对契养福寿螺。

对此,费雯绮说,1979年台湾引进养殖福寿螺,但30年下来,福寿螺肉不受民众欢迎,引发弃养,又发生福寿螺适应力佳,大量繁殖,难以控制,进而侵害水稻与水生作物的灾难;至今农委会每年还要编列新台币2000万元,地方政府也要另编预算,加以防治。

她并说,若要再养,也只能抽地下水,影响生态;但万一又发生弃养,恐怕再危害台湾农业。

她重申,若是收集目前田里存在、还没灭绝的福寿螺,则农委会不反对。

她强调,农民若要与业者合作契养,必须做备案;而农委会26日将邀集专家与地方政府召开会议讨论,若结论是反对,农委会可依动植物防疫检疫法第11条第 3款禁养。

前述条款法律规定,中央主管机关认为防疫上有必要时,得强制扑杀相关有害生物,并禁止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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