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省:蒙面纱妇女申诉时需留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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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祁文悉尼编译报导 )纽省警察厅厅长加拉赫(Mike Gallacher)表示,带蒙面纱的穆斯林妇女,如果投诉警察,将可能被要求留下指纹,以确认她们的身份。

据澳新社悉尼消息,该建议的提出是因为47岁的悉尼女子卡尼塔-马修斯(Carnita Matthews),曾在2010年因诬告警务人员试图强迫她拿掉面纱而被判六个月监禁,但之后赢得了对她定罪的上诉。

2010年6月7日,这位七个孩子的母亲在悉尼西南区的Woodbine开车,被警察叫停做酒精测试,三天后她对警方提出了刑事申诉。

20日,纽省区法院开庭审理马修斯女士的上诉时,法官杰弗里斯(Clive Jeffreys)推翻了之前的判决。他说,现在没有证据证明那个投诉的人就是马修斯女士,因为当时她围着面纱。

加拉赫21日建议,在处理未来的刑事案件中,投诉人和证人若不能取下她们脸上的面纱,可能需要留下指纹以确认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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