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保会支持北市罚谷歌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8日电)谷歌(Google)拒绝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提供手机应用软体 7天鉴赏期,并将停售,北市府也祭出重罚。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示,支持台北市政府的罚款决定。

台北市政府27日表示,由于Google表明拒绝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给予手机应用软体(APP)消费者7日鉴赏期,并扬言暂时停止对台湾消费者销售付费APP,市府决定开罚新台币100万元。

除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苏锦霞稍早受访表示,消基会支持台北市政府的决定。消保会也回应表示支持。

消保会法制组组长陈星宏表示,消保法第19条规定,“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于收受商品后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他并说,台北市政府依法对Google所做的罚款决定,消保会支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