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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选手培育制度不完善 台监院纠正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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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综合报导)体育政策不明,运动选手培育制度不完善,监察院11日通过提案,纠正行政院。

纠正文指出,行政院未执行督导之责,体委会未建全完善的选手培养制度,导致有潜力选手在未成为国手前,须独力向各界寻求赞助。

另外,纠正文也表示,体委会虽研订绩优选手积点制度及有功教练等相关奖励,却未体察选手及教练的付出,法规明显不符实际,行政院未尽职责督促体委会,研商调整国家代表队的合理待遇。

教育部未能无缝衔接体育班设立,影响学校体育班的长期发展,导致无法与“4级选手培训体制”相契合,也是行政院的违失。

优秀选手缺援助 政院遭纠正

(大纪元记者黄宜甄台北综合报导)监察院调查发现,目前行政院体委会因没有建立完善优秀运动选手的培养制度,导致有潜力的选手在尚未成为国家代表队国手前,只能独力向各界寻求赞助,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1日通过监委葛永光、赵荣耀的提案,纠正行政院。

监察院指出,随着全球化的体育运动竞争,世界各国皆尽力推动体育发展业务,但我国长久以来,对于杰出运动员培育与辅导的政策不明,推动的成效不彰。

纠正案指出,体委会对于运动员培育辅导机制及相关法令的订定明显不足,导致部分选手成为国手前,无法获得政府相关单位支持,只能凭借家人支助或独力向各界寻求赞助。

监委认为,体委会应审视各训练基地及各级学校运动训练环境,了解训练基地需要改善的软、硬体,并依迫切性提列优先顺序,主动改善运动训练环境的设施器材;另外,硬体设备及人才培训软体费用,也应视实际需求编列,以求软、硬体兼顾。

监委发现,虽然教练和选手在参加国际比赛前,体委会于培训期间有补助经费,但国内教练每人每天最高补助只有新台币700元,选手培训费用每人每天最高200元,培训期间,领队不支培训费用,误餐费则每人每天最高2餐140元。

监委指出,经多次咨询国内体育界专家学者、杰出选手后,多数人都反映补助费不够,不符选手及教练的实际需要,为此还得寻求民间资助,让选手在参加国际比赛或培训时,更显孤立无援。
纠正案也指出,体委会虽然有研订绩优选手及有功教练等相关奖励制度,却未能体察选手及教练的付出,法规明显不符实际需求;再者,行政院应督促教育部缜密衔接体育班设立的法规,以免影响学校体育班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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