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卖中古车隐瞒泡水 判赔13万

人气: 1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0日电)从事中古车交易的谢姓男子,97年间将1辆泡水车卖给李姓男子,隐瞒泡水车况,还在契约书保证非泡水车,李发觉车况有异,送鉴定发现提告,台中地院判处谢赔偿新台币13万元。

台中地院民事判决书指出,谢姓男子从事中古汽车交易买卖,得知同业友人购入1辆在97年7月间因台风而泡水受损车辆,基于诈欺犯意,向友人调取泡水车出售给李姓男子,并隐瞒曾泡水事实,出售车价为70万元。

谢男并在汽车买卖契约中明定,保证车辆为非重大事故、泡水、熔接赃车,以现状、配备交车,不带保固责任。若有所述车况,照车价回收等文字。

李男在97年9月间付清尾款后,使用发现车况有异,将车辆送鉴定,发现车辆有泡水痕迹,认为受骗而报警,并坚持谢男要以原售价收回。

谢男指双方协议车价后,曾将车辆送至原厂鉴定,经检定并无异常,且提告时间已超过7天商品鉴赏期,要求折旧回收,但李男不愿接受,车辆仍由李男使用中。

案经李男声请将车辆送台中市汽车商业同业公会鉴定,双方交易时,车辆正常中古车价格为75万元,而泡水后约为57万元。

法官以李男因谢男隐瞒泡水车况而遭诈骗支付费用,但李男领受车辆并使用,在所受损害扣除所受利益,而判处谢男赔偿1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