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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 9成雇主违反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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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暑假打工潮,针对业者是否依法雇用打工族,台中市群园基金会4日公布一项调查报告指出,有多达74.9%打工族时薪未满103元、89.8%未享有基本劳健保保障。基金会表示,调查显示台中地区有多达9成业者,不仅未帮青少年投保劳健保,时薪也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台中群园基金会4日发表“青少年打工概况调查报告”,还邀打工少年小雅、小骆、小伟到场分享打工经验。3人中只有在餐厅当服务生的小雅时薪达105 元,小骆、小伟分别在饮料店及书局打工,时薪都未达劳基法最低薪资规定的103元,3人的雇主也都未提供劳健保。基金会执行长陆正谊认为,从调查报告显示,青少年打工困境已非单一个案,是各界必须严肃面对的普遍现象。

基金会表示,在6月间进行的调查,以大台中国高中职生为对象,共抽样1,200份问卷,内容包括青少年打工动机、打工经验、劳动常识、薪资水平、有无劳健保、家庭收入情况、有无零用钱、消费及储蓄习惯、家庭经济情况及是否负担助学贷款等。

调查结果显示,69.7%青少年有打工意愿,33.7%有实际打工经验,有多达74.9%打工族时薪未满103元、89.8%未享有基本劳健保,其中知道最低时薪是新台币103元的仅有49.9%、知道雇主必须为其投劳健保的仅占46.3%。

打工族小骆抱怨劳基法根本对雇主没拘束力,随便问一家饮料店的工读生,时薪很少有103元的,甚至还有80元的。小雅则说,多数出来打工的青少年都是很需要钱,所以根本没本钱跟老板据理力争,有得赚就很满足了。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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