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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新制 台民众不得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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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为改善国内转诊制度,卫生署预告〈全民健康保险转诊实施办法草案〉,明年元旦开始,各特约医疗院所都需保留转诊的挂号名额,转诊柜台也要替转诊病人优先安排就医。卫生署全民健保小组召集人曲同光今(5)日表示,未来转诊规定将更明确,只是病患转诊时不能指定医院、医师,要经由专业医疗判断。

曲同光指出,转诊需由医院的专业角度评断,由转出医院为病患做最适当的安排。医师会尽可能满足病患要求,但如病患要指定某医院的特定医师,在执行层面上可能有难度,医师在开转诊单时有权拒绝。

未来的转诊流程为,当A医院的医师认定有必要转诊时,在与B医院联系之后,告知病患有关转诊就医日期、诊疗科别等资讯,并协助病患挂号,开立转诊单。病患拿到转诊单后,先至B医院转诊柜台报到,转诊柜台必须优先安排转诊病患就医,且可减免部分负担。以医学中心为例,民众就医部分负担360元,该草案实施后,符合上述条件者,只要缴转诊部分负担210元。

对此,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转诊部分负担减免诱因不大,不如改善转诊程序,让民众自愿加入转诊制度;台湾医院协会荣誉理事长吴德朗则表示,医院设置转诊窗口问题不大,但只要病患选择医院、医师的自由未予以限制,制度恐仍难落实。◇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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