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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新年小黄加成 淡瑞乌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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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7日电)新北市计程车2月7日起新年加成收费,加成计费并每旅次加收新台币20元、40元,淡水、瑞芳及乌来加成方式另列表告知。

交通局指出,新北市计程车黄历新年加成收费自2月7日到17日止,与台北市同步实施,18日零时起恢复原规定收费方式。

交通局指出,新北市(淡水、瑞芳及乌来除外)上午6时至晚上11时“非夜间加成时段”,按计费表夜间加成收费,每旅次再加收20元;晚上11时至翌晨6时“夜间加成时段”,按计费表夜间加成收费,每旅次再加收40元。

淡水地区于“非夜间加成时段”按计费表夜间加成收费,每旅次再加收50元;“夜间加成时段”按计费表夜间加成收费外,每旅次再加收70元。

瑞芳及乌来地区于“非夜间加成时段”按公告固定费率再加收2成;“夜间加成时段”按公告固定费率再加收2成外,每旅次再加收20元。

交通局指出,瑞芳及乌来地区计程车采固定费率计费,例如瑞芳火车站到九份为180元,最远到双溪要600元;乌来从揽胜桥旁台车站到缆车站240元,最远到新店捷运站是600元。

交通局强调,已印制计程车黄历新年收费方式宣导贴纸3万张,近日起发送供司机张贴椅背等明显处,民众若遇有拒载或超收车资等情形,可以记下车牌号码及发生时间、地点等资料后向警方等单位申诉,经查证属实者,主管机关将依公路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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