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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空大可收港澳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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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9日电)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联席初审通过空中大学设置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可收已取得在台居留许可的香港、澳门及中国大陆学生。

现行条文规定,空大全修生具有学籍,须年满20岁,曾在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毕业或具同等学力,并经公开招生录取者可以入学。

不过,空中大学采远距教学,教学方式不同于一般大学,为便于投入职场的高中职毕业生继续进修学习,教育部提出修法,放宽全修生入学年龄,有助增加空大学生来源,更能提供打算就业的高中职毕业生继续进修管道,提升劳动力素质。

初审通过条文删除全修生须年满20岁规定,曾在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高级中等学校或同等学系毕业,或具同等学力者,得入学修读副学士、学士学位,选修生不限学历、年满18岁得登记选修副学士、学士课程。

初审通过条文增订,空大得招收已取得在台居留许可的无户籍国民、外国人、香港、澳门居民及大陆地区人民为全修生及选修生;无户籍国民、外国人、香港、澳门居民及大陆地区人民不得以就读空大为由,申请变更居留或延期居留。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蒋乃辛提案修法,希望空大增设硕士和博士班,不过,教育部在修法建议表示,大多数先进国家的空中大学研究所仅设有硕士班,没设博士班,国内空大如果要开设博士班应再审慎研议。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空大分设学系,得视需要于学系上设立研究所硕士班,并得附设专科部,系、所、专科部设立、变更或停办,报请相关主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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