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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评会拒提卷证 立院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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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5日电)立法院司委会监听调阅小组今天决议,要求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提出无法提供最高检相关卷证资料的发文签核流程等相关资料说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监听调阅专案小组上午开会,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与陈其迈提及检评会11月14日、12月4日回函表示,无法提供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他字第61号案相关卷证资料,质询检评会执行秘书王德昀发文流程,依据谁的指示回文拒绝?是否有先向谁报告?还是自作主张?

王德昀答询表示,不可能自作主张,要委员会同意才能发文。一般是在委员会提案处理,但时间紧迫,12月4日是用电子邮件方式询问检评会委员,过半数委员同意才发文;但11月14日情形已记不清楚。

检评会幕僚说,12月4日用电子邮件通知,除检评会主席洪泰文回避,2名委员不在国内,其他8名委员都有回复。

陈其迈追问王德昀,事先是否向洪泰文或法务部长罗莹雪报告?王德昀说,没有,且洪泰文已回避。

不过,陈其迈、尤美女都不满王德昀无法清楚回答签核流程。

调阅小组决议,请检评会提供11月14日及12月4日发文时,如何回复调阅小组公文签核流程及情形等相关资料说明。

此外,调阅小组决议将函请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检检察总长黄世铭及其相关人员通联纪录,并发文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协助代转,发文时在文中说明法律规定与程序。

调阅小组也决议将择期勘验监听国会事件录得的21片光碟,并在现场请相关专家或机关提供试播器,确认光碟是否经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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