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3月29日讯】香港昨日于立法会审议限奶令立法,立法会议员称,旅客会在中港码头和机场禁区内万宁、7-11及免税店购买奶粉回避海关检查。海关官员回应称,已发给相关商店与免税店,限制携带奶粉出境的措施,要求店员在旅客的船票、机票上盖印,证明曾买奶粉,供核查,海关亦会突击检查旅客。
《明报》相息称,议员范国威于立法会称,曾发现中港码头出境的旅客,通关后又在禁区内的万宁补购奶粉,回避检查。会上海关回应,已向禁区内的万宁、7-11及免税店,发出通知有关限制携带奶粉出境措施;又说商店会在旅客的船票、机票上盖印,证明该旅客已买奶粉,海关亦会突击检查。
海关:会突击检查
日前香港海关曾拉错买米糊的游客当成超买奶粉者,港府昨日特向立法会提出修订配方粉的定义以免海关无所依从。要求业者产品需要注明清楚,在任何情况之下,产品是给36个月以下年龄的人饮用,作为奶粉或大豆配方粉,以液体形态食用,以满足营养需要。
36个月以上饮用亦列入规管
即使36个月以上饮用的奶粉亦列入规管,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黎陈芷娟称,适合成人和婴儿饮用的子母奶,即使标明适合36个月以上饮用,亦列入规管,避免业者更改适用年龄的标示来回避规管。黎陈芷娟确认,新修订的定义,不涵盖补充营养的冲剂饮品,包含好立克、橙粉等都不受规限。
有议员称,新修订限奶令涵盖范围太广泛,打击面太大,偏离立法原意。
(责任编辑: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