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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界首例 林益世案法官自请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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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林益世涉贪案一审判决引发社会争议,承审三位法官7日对外表示,将自请移送评鉴,创下台湾司法界首例。

法官声明稿表示,判决若如外界影射升官、政治介入等不公,愿接受处分,但希望评鉴结果能平息社会纷扰,回到理性的法律论述。台北地方法院尊重三位法官的决定。

台北地院承审林益世案审判长为吴秋宏、受命法官纪凯峰、陪席法官林孟皇,仅以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二罪判处7年4个月徒刑,对林益世的贪污宣布无罪,其母、妻、舅洗钱也无罪,与特侦组起诉的罪行、人民的认知落差极大,造成广大舆论,有些评论泛政治化,成为三位法官自请评鉴的主要原因。

林孟皇声明稿指出,该案审理期间,三位法官即遭媒体质疑有违诉讼程序的情事,宣判后因判决不符国民法律感情,引起国人高度非议,并对台湾的司法公信力产生高度质疑。为消除误解,以免名誉受损,并维护人民对于司法的信赖,认为有必要依法官法,陈请台北地方法院将其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

司法改革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高荣志表示,林孟皇重视的是国家整体法制制度,自请评鉴希望澄清外界太多的“联想”。他指出,这种“联想”若严重的话,未来判决可能形成与“国民法律”一致,也就是“媚俗”。

高荣志表示,只要法官把判决论述说清楚,依据什么样的证据,做了什么判断,二审或以后的审判,民众也应给法官独立的审判空间,不能依民众的“期待”而做判决。并指出这三位法官在司法界风评都不错。◇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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