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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贩卖无标示酱油 宜兰卫生局依法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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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县政府卫生局6月12日公布,卫生局将依法处办擅自贩卖无标示酱油,并将该批酱油全数没入。

卫生局于6月10日接获民众来电通报,宜兰市内某处有改装酱油乙事,立即派员前往该地点稽查,发现酱油容器无标示,经查系为“老饕卤味”(宜兰市复兴路2段1号)负责人许清郎放置,据业者表示该批酱油系勇盛鲜丰酱油5公升/220桶及勇盛鲜丰油膏5公升/100桶。除抽验酱油及酱油膏各一桶,卫生局令业者先行下架集中保管不得使用,须俟检验合格及改正完成,才可上架贩售。

为确认业者移至仓库保存情形,6月11日卫生局再度派员稽查,发现该业者将该批无标示酱油私自移动贩售。对于业者违反食品标示管理且未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9条规定回收改正径行贩售,卫生局除将该批酱油全数没入,并依同法33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宜兰县政府卫生局再次重申,卫生局将持续进行各项卫生管理与督导与稽查,以维护民众饮食健康安全。食品业者所贩售之各项食品应符合卫生署所订定之各项食品卫生标准及相关法规,并应落实自主管理,不应心存侥幸心态。民众若有任何食品卫生问题,可洽询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专线电话(03)9332779。

(责任编辑:陈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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