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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护火急 交通违规照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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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31日电)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长黄家琦今天表示,交通违规执法没有特权,即使是公务的警车、消防车违规,仍依法执行。

市警局统计,今年1至7月举发新北市府各机关公务车辆,于新北市交通违规案件共计1005件,其中以警察局(警备车、侦防车)303件最高、其次为消防局(消防车、救护车)298件。

违规的态样以超速、闯红灯和违规停车三大类居多,多半是由测速杆或闯红灯照相所拍摄,警察在过滤违规相片时,其实已能简易辨识出警车与救护车辆,仍完全依法行政。

新北市议会民进党党团今天质疑,新北市公务车辆违规,知法犯法。其中,以警车、消防与救护车违规最多。

警方说,警车或消防、救护车违规时,因无法判断是否“当时正在执行勤务”,所以都一律先举发,移送裁处,完全依法行政。

如收到罚单的单位,认为违规行为确属因公务而不得已的紧急措施,必须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勤务表、移送书或救护纪录等),提出陈述,再经严格审核,是否符合撤销举发条件。撤销的权限,受到监理单位的监督。

新北市议会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沈发惠,今天质疑市府许多公务车违规,“有那么赶时间吗”?违规的心态令人摇头。

市警局解释,警察负责治安及交通维护、紧急救灾、救护,追缉歹徒车辆、斗殴,或赶赴车祸现场、灾害现场封锁管制,及搜证、紧急移送人犯等。

消防局救护车或消防车,接获报案与任务指派,都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灾、救护,任务有急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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