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洗衣精标示雾煞煞 国民党立委拟修法

人气: 19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8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3日电)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今天说,市售洗衣精容量、重量标示混用,易误导消费者,将提修法统一;经济部官员表示,会配合办理。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市售洗衣精、沐浴乳、洗发精等液体商品,标示单位不尽相同,有的标示重量(g或kg),有的标示容量(ml或l),且因不同比重,1公克(g)不等于1毫升(ml),容易误导消费者以错误计算基准比价。

她说,经济部为避免厂商偷工减料,民国100年公布“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办法”,并陆续指定受测商品。洗衣用清洁剂虽然在101年纳入检测,但只测固状和粉状,属消费主流的液状洗衣精却被排除,无法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

王育敏要求,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应尽速将液体洗衣精纳入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办法检测项目,并要求生产及进口业者,统一以容量(ml或l)标示内容物含量。

她也将提商品标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比照美国、德国、澳洲经验,全面推行单位定价机制,要求贩售业者标价时,应同时记载总价及单位价格,且同种类商品应以同样单位标示,避免业者鱼目混珠。

与会的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简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过去查价也发现洗衣精单位混乱,有的使用容量,有的使用重量,甚至有使用瓶盖计算,导致查价困难,已研议如何改善这类问题,对修法乐见其成。

经济部商业司专门委员廖汝洲在会中说,尊重修法意见,将邀产、官、学座谈,研议修法。

与会的标检局第四组组长周俊荣表示,目前没列入液状洗衣精是考量检测能量,未来若要纳入,将配合强化检测设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