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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北道路环评 遭行政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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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4日电)环保团体今天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告撤销淡水河北侧平面道路一阶环评有条件通过的处分,环团盼环保署放弃上诉,撤销环评结果。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绿党等环保团体和淡水地区居民今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举行记者会,宣布高等行政法院撤销淡北平面道路环评处分的结果。

省道台2线竹围路廊是淡水、北海岸进出台北市仅有的连络干道,每逢例假常出现壅塞,新北市拟开发淡水河北侧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简称淡北道路),但因邻近淡水河红树林保留区设点而引发争议。

环保署经数次环评专家小组审查会议和环评大会审查,2011年6月由环评委员会宣布淡北道路案有条件通过,但居民王钟铭和陈福齐认为开发案牵涉重要自然环境,应进入二阶环评,因此2011年8月提出诉愿要求撤销环评结果,但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于2012年2月驳回诉愿。

绿党代表、淡水当地居民王钟铭表示,为守护在地生活和自然环境,2012年4月再向台北高等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今天上午台北高等法院宣告撤销淡北道路环评处分结果,可说是居民的胜利。

王钟铭指出,除了希望环保署放弃上诉并撤销环评结果外,也希望未来每一个环评案件都应完整且审慎的审查,以落实公民参与精神,保护自然环境;同时呼吁新北市能顺应居民意愿,不要强行开发。

协助提出行政诉讼律师张誉尹也说,淡北道路环评在民国89年曾遭驳回,后来改用平面道路进行环评,但开发处距离红树林保护区最近的距离仅1公尺,光靠预防措施并不够,应该进入二阶环评,更谨慎审查,这次司法审查宣布撤销环评处分,也希望行政机关遵守规范。

环保署综合计划处长叶俊宏表示,将根据判决书内容进一步讨论,若有胜诉可能,不排除再度上诉,但也可能重作一阶环评审查或进入二阶环评,一切待收到正式判决书后会再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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