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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宜久站 台劳部令雇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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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15日电)台湾劳动部指出,明年起300人以上公司的雇主,对于怀孕及产后一年女性劳工,由医生评估是否适合久站久坐等工作风险,并依结果采取缩短工时或调整工作措施。

劳动部表示,近期已完成“女性劳工母性健康保护实施办法”,未来公司规模达300人以上的雇主,除了必须对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采取危害评估、控制及分级管理措施;同时须找医师对于妊娠中或分娩后未满一年的女性劳工,进行评估建议,并采取工作调整或更换等健康保护措施,否则最高可罚新台币30万元。

劳动部职安署长傅还然表示,怀孕及产后一年的女性劳工,若从事轮班、夜班及搬运、久站等工作,可能危害母体健康;因此将这类风险分3级,若医师评估妇女状况及职场状况,只要风险达第2、3级,雇主就必须进行采取缩短工时或调整工作措施。

至于能不能工作的标准如何认定?傅还然说,例如百货公司、量贩店销售人员及电子业作业员等需久站、搬重物等工作,可能对女性怀孕不利;或电子业暴露于辐射放射性物质及化学溶剂,对母体及哺乳都有风险。

此外,女性怀孕时,搬重物不得超过6公斤 (若非持续性可到10公斤);产后半年内为免影响子宫复原,也不得搬重超过10公斤;产后半年至一年内,不得搬重超过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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